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KOL(Key Opinion Leader关键意见领袖)做为网红企业的重要员工,是网红企业经济的主要来源,其收入分配模式不仅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业绩。以往对网红企业的研究大部分关注其商业模式、营销策略等方面,对于收入分配中的代理问题的研究较少。而代理理论中关于收入分配的研究,则集中于高管薪酬制度设计与股东利益的角度,将代理理论应用于企业核心员工报酬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基于此,本文对“中国网红电商第一股”如涵控股有限公司进行案例研究,分析其重要员工顶级KOL张大奕与股东收益之间的代理问题,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同时也为相关的网红企业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所遇到代理问题提供了参考。本文将资源基础、劳动价值、委托代理、不完全契约等应用于解释网红公司的核心员工的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最优契约等理论提出优化建议。资源基础理论认为是企业的核心战略资源构成企业的主要竞争力,对企业收入贡献最大的KOL无疑是网红企业的战略性资源,根据资源依赖理论,投入重要资源的一方在组织中应获得比较大的控制权、取得比较高的预期资源回报。然而网红企业的控制权掌握在股东手中,利润分配也以股东为主,如案例企业中顶级KOL张大奕作为如涵的重要员工和二股东,撑起了如涵收入的半壁江山,但因如涵连续三年亏损,张大奕在股东权益上可分配的收益少。劳动价值分配论诠释了KOL所投入的营销能力等重要资源应得到其预期资源租金,若其仅获得人力资源的维持费用,没有其独特人力资本的回报,对KOL是不公平的。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控制权分为法定控制权与剩余控制权两部分,其中剩余控制权是指在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控制权,在不具备以股权为基础的法定控制权的前提下,核心员工必然会何动用其以重要资源为基础的实质控制权与影响力来寻租。KOL可能通过增加企业的营销成本与培训费用等来达到利己的目的,进而增加企业的代理成本,侵害股东权益。从后果看来,这必然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基础。因此,网红企业的核心员工与股东利益之间在收入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代理矛盾。最优薪酬契约理论指出企业控制权应配置给对企业贡献大的一方,这为网红企业提供一种代理成本最小化的KOL收益配置方案。KOL通过较多的费用弥补提升个人收益,对股东上是不利的,可通过最优契约理论为员工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协调KOL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能够调动KOL的工作积极性,表现出激励与约束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网红企业KOL收入分配中代理问题进行研究,全面地认识了网红企业经营复杂性下资源配置的差异,对网红企业收益分配中的代理问题研究具有开创意义,为网红企业优化自身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自身治理体系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相关的网红企业在收入分配过程中所遇到代理问题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