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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是一种融通社会资金的独特行业,专营零星抵押放款,被称为“平民金融”,与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中下层民众关系密切。本文以民国时期的河南典当业为核心进行论述,以期通过典当业在河南的兴衰来探讨典当业与河南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全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河南省典当业历史悠久,一度繁荣,全省120个县中97个县有从事典当业的记载,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是“无处不典”。它们较多地分布在乡村集镇,政治局势的变化对该行业的兴衰产生很大影响。第二部分,民国时期,典当业在商业繁荣的地方多由山陕商人和省内富商大户投资,在封建势力较强大的地方多由官员地主经营,而在资本不足情况下经营者多采用自筹、借款、发行有价债券等方式扩大资本规模或者改善经营状况,逐渐成为以动产抵押放款为主的综合性金融机构。第三部分,从农民在当物、当值中所占比重以及典当营业淡旺季节来看,农民是典当业的主要客户。在典当活动中,当户和当商之间就当票、当字、利息、估价等问题上多产生分歧。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缓和社会矛盾、不使典当业沦为高利贷场所,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和支持保护正规典当业,并设有专门的机构与法规对其进行管理与监督,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典当业在履行政府规定时候却往往大打折扣。因此,当商、当户和政府之间形成对立统一的互动关系。第四部分,民国时期,军阀混战、政局多变、自然灾害频发、经济衰退、银行等新式金融机构崛起,在此情况下典当业未能适应社会变化而作出适时地调整,终鲜进步,逐渐走向了衰落。第五部分,典当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好逸恶劳等不良社会风气,加剧了人民生活的贫困,但是在融通资金、抑制高利贷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