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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的变迁已经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一个丰富“宝藏”。但对在中国实施了几十年的收容遣送制度的研究,依然很不足。这一制度在2003年6月14日为国务院所废止,国家紧接着在8月1日正式执行新的制度——《城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代替旧政策废止后的制度空白。然而,新旧制度之间的转换并不意味着制度变迁的终结,也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本文不是一个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全面研究,虽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分析,我们涉及到了收容遣送制度产生、演变和最终被废止的过程、动因和结果。这项制度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实施时间也很长,因此,全面和系统研究是不现实的。本文欲从政治学的角度,借用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以政府偏好为分析的核心,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变迁进行一些逻辑上的分析。因此,我们试图去解释的是,政府偏好作为理解收容遣送制度变迁的一个重要变量,在所有引起该制度变迁的变量中处于何种地位?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解释,从收容遣送制度的产生到变异和强化,再到该制度被废止,在制度变迁的每一个阶段,政府的偏好是什么?它们是如何产生的?它们又是如何塑造制度的变迁的?与此问题相关联,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解释,与检视和检讨收容遣送制度背后的问题以及该制度对中国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后果相联系,政府偏好本身应该如何被塑造才有利于让政府在制度变迁中扮演更为积极和合理的作用。如果说本研究是有益的,这种益处可能体现在它可以丰富我们对中国制度变迁内容的认识,同时,透过对收容遣送制度变迁的研究,可以揭示国家和政府在中国制度变迁中的角色。本文不是从时间上而是从逻辑上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演变进行了分析。基本的线索是遵循“渊源一制度化—变异—废止”这样的环节。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一个核心观点,即:政府偏好是理解收容遣送制度变迁的一个关键因素。当然,政府偏好不是一个不变的因素,它本身还是不断被塑造和被改变的。经常的情况是,某个特定的制度安排对于政府偏好来说,可能既是自变量义是因变量,反过来也一样。因此,为了更好地认识政府偏好对于收容遣送制度变迁的意义,我们大体上从以国家为中心、偏好伪装、分权化和路径依赖四个方面来说明收容遣送制度的演进过程中的政府偏好。经过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收容遣送政策的产生、实施与终结,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偏好及其变化。在历史上发展的不同时期,收容遣送制度是变化,还是没有变化,取决于政府偏好对制度变迁的看法与预期。本文的结构安排是这样的。除了第一章的导论和第六章的结束语外,本文由四章主体内容构成。第二章主要是一个文献综述。政府偏好和制度变迁在不同的学科里,都有或系统或零散的论述,本章试图通过文献整理和介绍,来告诉大家,本文的理论基础在哪些方面。第三章是为后两章分析制度变迁提供一个理论上的解释框架。在这个分析框架里,我们从理论上研究了政府偏好是什么,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它对制度变迁本身又意味着什么。以此为基础,我们提出了理解和分析收容遣送制度演变的四个视角,即以国家为中心,偏好伪装,分权化和路径依赖。第四章分析了收容遣送制度是如何发展而来的。在这里,我们从历史叙述的角度,分析了收容遣送制度产生的制度渊源,然后从制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正式产生和制度结构的现状。在第五章里,我们重点分析的是,在制度设计之初多少带有救助性质的制度,为什么会变异成为一个只有管制而没有救助的制度。我们要分析的不仅仅是制度变异的过程,而是要分析变异过程中的政府偏好问题。这一章的分析告诉我们,政府偏好是某项制度是维持还是抛弃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