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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1953年訂定「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推動公營企業改革政策至今,歷時54年之久,在這超過半世紀的實施歷程中,共有17家公營企業結束營業,超過50家公營移轉民營或裁併,至2007年5月止尚未民營化的公營企業只剩13家,其實施經驗豐富且歷史悠久;然研究者初探相關研究後,卻發現缺乏全面周延的探討實施模式;加上研究者本身服務于即將民營化之公營企業單位,對改革課題有深刻的感受。基於上述,本研究乃以臺灣公營企業改革實施經驗爲例,探究公營企業改革模式後,再以實證研究作更深入的分析,希望以臺灣發展實施經驗爲本的模式,能供有關單位作爲推動公營企業改革的參考。簡言之,本研究主要研究目的有三:(一)瞭解臺灣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經驗:(二)建構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三)實證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爲達上述目的,本研究乃透過文獻及檔案資料分析研究方法分析臺灣公營企業改革發展歷程、實施策略、實施問題與實施成效所顯示的重要經驗,據此建構「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後,本研究為對「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作進一步實證,特利用檔案資料分析及深度訪談等研究方法個案研究中鋼及利用AHP層級分析問卷調查15位學者專家意見。本研究歷經二年半研究後獲以下重要結論:(一)臺灣公營企業改革的發展歷程、實施策略、實施問題與實施成效分析後,共發現32項值得學習與25項值得借鑒的經驗;(二)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需涵括改革前後階段方具意義;(三)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需掌握實施目標、策略與配套措施方見周延;(四)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建議視公營企業本身條件及市場需求采動態多元方式進行改革;(五)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建議不管是維持公營、部分民營或完全民營均應以維護公共利益與提升經濟效益為目標;(六)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建議改革前完成公司治理與透過立法確保員工原有權益;(七)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建議改革中追求最大利益釋股與避免財團化:(八)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建議改革後重視公股管理與市場監督機制;(九)本研究所提公營企業改革的實施模式,以中鋼改革歷程與訪談員工加以實證,結果證實可行;(十)本研究所提公營企業改革的模式中,學者專家認爲「及時增修法令」、「保障員工權益」最爲重要。最後,本研究除整理研究成果提出公營企業改革的動態實施模式圖外,尚依研究結論分別對政府相關單位、公營企業、公營企業員工提具體建議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