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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出台标志着我国防治家庭暴力体系的形成,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法律的出台也仅仅意味着反家暴行动的阶段性胜利,并不能天然导向一个良好的执行效果。一部法律的实施需要通过法律传播来扩大影响力和执行力。目前属性不同的传播主体依据目标受众的不同使用多样的传播渠道对《反家暴法》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进行了传播,但其作为一项实施刚满四年的法律,无论在传播还是配套政策完善方面都还有很大进步空间,因此本文选择《反家暴法》的传播作为案例,通过对其传播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其经验和不足,为我国的法律传播提供些许建议。本研究通过定量研究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受众和传播效果并探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认为其传播目前存在着:一、传播主体认识不足;二、部分传播内容缺失;三、个别传播渠道形式大于内容;四、受众主观能动性对传播效果起限制作用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基于《反家暴法》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本研究提出了两项传播建议:第一,细化传播主体责任,由公权机构牵头并带动其他组织,尤其积极与媒介组织合作,增强法律信息的透明度;第二,创新法律传播理念和传播渠道,改单向宣教为法律互动,在传播的过程中也积极吸收公众自发的传播力量。对《反家暴法》传播现状的分析和总结可帮助我们理解和研究法律传播,对法律传播活动的内部结构、环节和要素进行解剖和分析,呈现其过程性和系统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具体的传播实践进行启发、预测,对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调整,更好地推动法律传播活动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