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本研究是“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技术的经济学评价及支付方式研究”的一部分,通过对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的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患者的医疗费用及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研究,从而分析医疗保险政策对终末期肾病透析服务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使更多终末期肾病患者得到有效治疗,降低患者疾病经济负担,更加有效安全地利用医疗保险基金。
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法搜集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终末期肾病的流行病学现状、透析治疗技术的发展现状、透析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及相关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等,为本课题研究提供经验借鉴。运用回顾性和现况研究方法,应用已经预调查过的患者信息问卷收集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期间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相关信息。采用半结构访谈法,对透析患者、医务人员、医院管理者、医疗行政部门、医疗保险部门等进行访谈,从不同角度了解对透析治疗技术的认识和看法。通过与临床专家、政策制定者进行咨询,把握患者准入标准,熟悉和掌握透析技术操作程序;探讨在确保透析技术合理提供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医疗保险制度/政策。
结果:
根据453例腹膜透析患者和384例血液透析患者的问卷调查数据测算,2010年腹膜透析患者年直接治疗费用85490.91元,血液透析患者年直接治疗费用94683A3元,腹透比血透低9192.52元,且两组费用存在显著性差异。在医疗保险患者的直接治疗费用上,腹膜透析患者个人自付30620元/年,医疗保险支付54805元/年,而血液透析患者个人自付22270.69元/年,医疗保险支付69459.18元/年,两种透析方式之间患者报销水平存在显著性差异。透析方式、文化程度以及是否伴发糖尿病对透析直接医疗费用有显著影响,而原发病、医疗保险类型、透析年限等变量对直接医疗费用无显著影响。
两组透析患者中,43.4%腹膜透析患者和42%血液透析患者在选择透析方式时受到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影响。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患者中分别有40.7%和62.1%在医疗保险结算时采取实时结算方式,其余则采取患者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的办法。18.2%的腹膜透析患者对医疗保险审批手续满意度较高,35.1%的血液透析患者认为医疗保险审批手续简便,大多数患者认为一般或繁琐。
结论:
医疗保险制度一定程度地缓解了透析患者的经济负担,通过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可解决灾难性疾病救助。但是不同医疗保险对透析治疗补偿的差异导致不公平性现象,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影响透析服务利用,尽管两种透析方式并无显著差异,但是补偿模式不同使医院倾向选择血液透析。为进一步缓解透析治疗给患者、家庭、社会及国家带来的疾病负担,建议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终末期肾病患者医疗保障体系;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保证透析治疗服务的公平性;完善支付制度,调动医院开展优质透析服务的积极性;规范完善透析移植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