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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是关系到农民身心健康、农业持续发展、农村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已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饮水不安全人数多、分布广,要求解决的时间紧。如何认识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本文不囿于常规的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思路,而是从工业化角度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展开研究。基于对工业化发展方式的理论考察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性质界定,认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工业化初期发展对农村的欠债;到工业化中后期,工业应反哺农业,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结合上述理论认识,笔者认为广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农村饮水性质界定的错位,在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长期以来对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问题的忽视,在于以效率为优先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和政策导向。即使在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引起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后的今天,仍然仅仅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来建设,而并未将其视为公共产品。政府必须按公平优先的原则,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体系中解决。反观我国城镇供水,早期大部份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财政投入兴建。这种错位的观念将造成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公民不能公平、均等地享受公共财政政策,相当部分农民因为无法划入政策界线范围或因为投入过大、政府补助不足、自身自筹能力所限而无法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
通过借鉴工业化进程中其他国家农村饮水问题解决的先进经验,本文认为对于已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的广东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首要任务是转变观念,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的公共产品性质,将其纳入到公共财政体系中,打破城乡供水制度的二元结构;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同时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做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明晰产权、理顺机制,以切实解决广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