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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缺乏效率和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出对于解决当前生产中存在的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当、技术进步较慢、企业创新力不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其中,供给侧改革的主战场是要素市场改革。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它的供给与配置效率对于整体经济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三十多年的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总体方向是市场化的,但以往改革大多都是加强需求侧的竞争,虽然实现了一定的市场化供给,但是地方政府仍然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唯一供给主体,土地多元化供给并没有完全起步,土地市场供给侧改革仍有待加强。而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供给自然会把垄断市场的各种影响效应体现在中国经济体系的各个方面。有鉴于此,本研究在分析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结构特征及其制度成因的基础上,着重对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效应进行分析,进而探究当前土地供给制度下的经济绩效,为进一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本研究共有九章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基础构建(1-3章)、问题剖析(4-7章)与改革路径探究(8-9章)。首先,第一部分包含了前三章,旨在构建本研究的工作基础。第1章交代了研究背景并阐明研究意义,指出中国既存在由于土地市场扭曲引起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实体经济企业用地成本负担加重的双重局面,而通过对地方政府工业用地供给行为及其社会经济影响效应的研究,有助于理解该现象产生的原因,从而为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供理论上的启示和实践上的指导。围绕着研究目标设置了相关研究内容,选择了研究方法、设置了技术路线。第2章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地回顾、评述、总结与归纳,从而掌握相关的研究动态,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基础。通过相关文献的梳理,指出需要结合现有的土地供给制度,将土地市场结构与地方政府竞争、土地出让行为及用地绩效等的分析相关联以扩展现有的研究,为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提供线索指引。第3章则在前两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本研究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概念进行总结与界定;同时,构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阐明本研究分析问题的整体思路。其次,第二部分包括了第4-7章共四章内容,旨在分析工业用地垄断供给下的地方政府行为特征及其经济效应。第4章首先对建国以来的土地供给制度改革进程进行回顾,进而探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其次,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面临的制度约束进行分析,从而说明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制度改革存在的难点;最后,对现有制度约束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市场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说明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存在的问题。本章将中国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变迁的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指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推动工业用地供给制度的变迁的动力机制不同,而现在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沿着两个方向进行,一是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土地供给行为,二是沿着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的改革思路,对土地多元化供给进行探索。然而,滞后的土地制度基础、激励扭曲下的地方政府竞争、半垂直的土地管理体制等制度环境都制约着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现有的制度约束下,当前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第一,在土地征收制度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取得成本存在“软约束”;第二,由于地方政府是土地供给主体,土地供给具有“政策工具化”的倾向;第三,地方发展竞争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相结合,土地市场竞争的地区差异明显。第5章首先利用2003-2013的工业用地出让数据,分析了当前工业用地供给的现状。统计结果显示,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工业用地供给方式呈现阶段性转变,“招拍挂”的比例逐年上升;而不同地区、不同出让方式下的工业用地价格水平不同,并且随着政策的变动,呈现出差别化上涨趋势;不同工业化水平下的工业用地供给存在差异,在工业化实现期内,工业用地价格差距较小,土地“招拍挂”比例相对较低,工业用地供给规模随工业化水平提高而扩大。其次,在对工业用地供给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究不同工业化发展水平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由于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影响存在着促进和抑制的双重作用,并与地方政府所处的工业化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在工业化前期,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于工业地价的影响更多地体现为抑制作用,而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对工业地价的抬升作用逐渐显现。最后,本章对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的社会福利效应进行了分析。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凭借垄断权力获得土地垄断高价的同时,可能会带来土地供给短缺并形成社会福利的无谓损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引资竞争”则会促使地方政府大量供地和降低地价,并在引资竞争中形成地价补贴的“囚徒困境”,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6章探究了地方政府供地行为对产业转移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定价策略存在差异,工业用地成本上涨显著的促进了产业转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行为则会阻碍促使产业转移的地价梯度力的形成,进而不利于产业转型升级;当前产业转移的一般趋势是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而并不是在中西地区内部发生,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经济和工业化水平较低,存在普遍的土地引资竞争现象,导致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较低,工业地价对产业结构的调节作用较弱。建立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进一步对由地价变动引起的产业转移的负效应进行了讨论,指出工业用地的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会加剧土地价格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从而影响土地配置效率。第7章围绕地方政府工业用地过度供给致使土地配置效率低下问题,对地方政府垄断供给下的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与土地配置效率展开探讨和分析。本章首先揭示了这样一种现实困境:处于发展竞争中的地方政府缺乏缩小土地供给的内在驱动力,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要素控制权,会过度供地以最大化产出规模。但是随着土地要素的投入越多,产出规模越大越偏离市场需求,土地利用效率递减。而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非市场化的土地出让以及扭曲地价形成以刺激用地需求进而过度供地。相应的实证结果发现:在地方政府土地过度供给行为下,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不高,而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是影响工业用地配置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越低,土地要素的错配现象越突出。最后,第三部分包括第8章和第9章的内容,沿着前文的分析,对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路径展开讨论和探究,并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第8章论述了当前以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为主的土地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将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纳入到工业用地供给制度创新的视域中去考察,探究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背后所遵从的核心逻辑及其制度内涵,并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武进区的改革实践展开分析,以探究现有改革的优点与不足。分析指出,规范地方政府供地行为的改革路径在解决土地市场失衡问题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进而提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是工业用地市场供给侧改革的可期方向。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构建的制度内涵和对工业用地市场化改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市场主体的再定位;土地价格与供求关系互动机制的再构建;土地产权制度与管制制度的再均衡三个方面。通过对典型地区改革实践的考察,指出现有的改革实践能够突破阻碍土地市场化的制度政策的约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但是地方政府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农民集体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够突出,前者可能对后者的培育和成长形成阻碍。第9章对以上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短期的现状需求以及长期的制度改革方向,就提高工业用地市场化水平这一核心目标,提出以下三点具体政策建议:(1)规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2)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3)深化土地法律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