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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特性——“民间自治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调解制度这一基本特性的规范表达与具体实践矛盾处境来展开分析,探讨造成人民调解制度这种困境的知识社会学原因,考察中国主体性思维下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特征的具体含义与制度特色,进而思考人民调解制度发展趋势与制度完善问题。论文共分四章。第一章论述人民调解制度规范表达与具体实践的悖离。从我国人民调解相关的国家法律与政策规定中,我们容易停留于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方式的认识,但从其具体实践中,我们又会发现国家主导下的当代中国人民调解运作机制。对于“民间自治性”这一基本特征,既存在彼此矛盾、龃龉不合之处,又有着两相重合、相互契合的面向。也就是说,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好象既有“国家主控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又具有“民间自治性”特征。第二章论述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观念的西方渊源,指出西方文化语境下的“民间自治性”概念凸显出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语境,这里的“民间自治性”概念强调非政府性和独立性,它不代表政府或国家的立场,而是相对独立于党政权力系统。然后分析了西方话语体系对我们理解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的影响。第三章的研究对象是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观念的传统渊源。从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制度的视角分析了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观念的传统属性——不具有国家与社会二元对抗意义上的完全独立自治性,而是处在国家管理与社会自治的中间地带。第四章通过对人民调解制度“民间自治性”的进一步解读,分析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观念的真实意涵,在论证西方语境主导下中国主体性思考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人民调解“民间自治性”的中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