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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汉语中,“的”字结构是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短语结构,但其句法地位一直存有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涵盖三个问题。第一,“的”的性质问题;第二,“的”字结构的中心语问题;第三,诸如“NP的VP”、“XP的”和“NP1的NP2”的结构问题。这也正是本文要致力研究的问题。传统语法以布龙菲尔德(1933)的向心结构理论为基础,倾向于把“的”字结构分析为偏正结构(如“XP的YP”)或者离心结构(如“XP的”)。与此不同,本文遵循生成语法的做法,把“的”分析为功能中心语。在生成语法框架下,前人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派。一为标句词说(CP),“的”充当标句词(Complementizer/C);二为限定语说(DP),“的”被视为限定语(Determiner/D).本文却力图从理论和实际语料两方面证明CP与DP的平行性,从而探讨“的”既可以为标句词(C),又可以作限定语(D)的规律。从理论上来说,一方面,句子(CP)和名词短语(DP)在句法分布和内在结构方面都存在相似性;另一方面,根据句法和语用的接口效应,句子结构和名词短语的结构各自分别存在论元层和语用层两个层次(司富珍,2011)。这两方面从理论角度证明了CP与DP平行的可能性。在实际语料方面,由于“的”常被认为是古汉语“之”语法化的结果,本文试图提供一些“之”由限定语发展到标句词的佐证。另外我们注意到,汉语的“是”、英语的‘’that"也呈现出同时具有限定语和标句词特性的特点。由此可证,“的”既可以是标句词,也可以是限定语,它同时具有标句词和限定语的特性。本文认为,CP描述的是事件,具有断言性和动态性;而DP描述的是事物,具有指称性和限定性。具体来说,当“的”字结构表示断言时,“的”充当标句词(C);而当其表示指称时,“的”充当限定语(D)。这是本文的重要观点,以此为“的”字结构提供一个更灵活、更合理的分析。本文选取了“NP的VP"、"XP的”和“NP1的NP2”三类典型结构进行分析。基本的分析方法是关系从句的两种经典分析方法,即把“的”字结构看作关系从句,以C或D为中心。当“的”为标句词(C)时,采用的是附加语法;当“的”为限定语(D)时,则选择提升法。本文旨在从结构上解释这三类结构的争议之处。研究主要表明三点:一,在诸如“这本书的出版”这类“NP的VP”结构中,VP既具有名词性质,又保留了动词特性,这点可通过其结构中n和V的同现来证明。二,“XP的”的结构中具有一个空位,这点与之前的“省略说”吻合。三,“NP.的NP2”的经典范例“木头的房子”是个歧义结构。一方面,它意为“那所木头的房子”;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理解为“房子是木头做的”。前者表指称,后者表断言,这种歧义性可通过CP和DP之间的平行性来理解。这种平行性还普遍体现在其他“的”字结构当中,如“他买的书”、“红的花”等。综上所述,本文致力于在CP和DP平行性的基础上对“的”字结构进行再分析,希望能从一个新的角度对“的”字结构的研究有所启示。本文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实践意义。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满足普遍语法所追求的对同一语言现象的统一解释。其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对外汉语有关“的”字结构的教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