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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农民拥有了更多权利,大部分的农村金融机构实现了改革取得了重要成效,城乡发展一体化有序进行。在此期间,十二个“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权益问题,这都体现出解决农村问题的关键性和紧迫性,而在金融经济时代,发展农村经济,建立农业规模化,实现农民增收,都需要金融发挥引导和推动作用,随着金融资源属性认识提升,不仅应加大对农村经济的金融资源投入,而且应该注重配置效率的提升。农业发展的特殊性使得我国农业发展并不乐观。农村经济是黑龙江省现代经济的支柱产业,不断发展现代农业水平、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有利于黑龙江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中存在着支农贷款主体不发达、支农金融机构数量少、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完善等问题,呈现出支农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支出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没有尽到提供资金服务的职责,支农金融机构不足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重很小、势力单薄等现状,使得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优化和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分析了金融资源的特征与配置效率的内涵,梳理了金融资源理论、金融效率理论、帕累托最优理论、资源配置效率理论等相关理论。从支农资金、支农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制度四个方面描述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现状。从金融资源定义出发构建配置效率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和DEA模型对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定量分析,测算出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技术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及其分解指数,得出以下结果:在近十年间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平均处在下降状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大部分市县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是低下的,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最后从金融资源配置路径、配置机制、配置主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等多方面角度提出了提高黑龙江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