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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引发可怕的“白色污染”。为了减轻“白色污染”,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限塑令”。“限塑令”一经公布,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段时间内,环保呼声高涨,公民的环保热情持续升温。然而,关于“限塑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却很少有人提出质疑;事实上,解决“白色污染”问题仅靠热情是不够的,我们更需要理性思考和科学决策。有鉴于此,本文通过生态学和经济法学相结合的方法对“限塑令”展开研究,力求客观全面地解析“限塑令”,进而为“限塑令”的技术合理性及制度走向提供一种理性的视角。本文沿着“问题提出——微观解读——经济法分析——建议措施”的主线纵向展开,暗含“观念层面、技术层面、制度层面”三条支线,希望能够较为完整、客观地解析“限塑令”。第一部分主要运用生态学知识,对“限塑令”的技术合理性进行解读。本部分沿着“为什么禁止超薄塑料购物袋”、“为什么只向塑料购物袋收费”、“‘限塑令’颁布后所提倡的可降解塑料袋与回收利用的本意何以可能”等三个路向进行诘问,对“限塑令”在技术上是否合理性进行深层次的解读。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超薄塑料袋并不是“白色污染”的“元凶”;如果只对塑料购物袋进行限制,则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限塑令”出台后的结果与制定政策的本意自相矛盾。本部分意在为第二部分的经济法分析提供支持。第二部分主要通过经济法的方法对“限塑令”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分析。通过观念和制度两个方面的展开研究,笔者认为:塑料袋的大量使用和人们的随意处置,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而环境问题属于典型的市场失灵的表现,市场调节机制本身不足以对其解决奏效,这就使政府干预成为了必然。作为政府干预的体现,“限塑令”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但是,“限塑令”的初衷良好,却折射出了我国政府干预中的一些问题。这首先体现在政府干预中谨慎行事原则的缺失。这种缺失,造成了政府在干预环境问题时观念上偏向激进的态度;技术上尚存合理性疑问的“限塑令”仓促出台,正是这种“激进”的表现。其次,“限塑令”折射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政府干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未得到充分考量。“限塑令”在技术上欠缺足够的科学性且未能抓住治理“白色污染”的主要矛盾却能够得以出台,即反映出政府干预对合理性的考虑欠周;“限塑令”由作为国务院办公厅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却被赋予了直接的法律效力,则反映出政府干预合法性存在疑问。第三部分主要涉及的是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笔者认为,由“限塑令”存在的问题推演,今后政府在基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而实施干预行为时,应恪守谨慎行事的原则,寻求技术上可行且经济的干预方案,切实完善和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论证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