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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日益显现出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仅不能成为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还成为影响经济改革、造成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成为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作者论述了:1、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革措施;2、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革措施;3、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革措施;4、工伤保险存在的弊端及改革措施;5、生育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革措施.生育保险制度需要进行下列改革:1)、个人也应该成为生育保险基金的负担者.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制定的,但现在非国有经济发展很快,不仅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不再是企业的拥有者);且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职工工资提高较快,企业归业主所有).只有将直接受益者和非直接受益者全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负担行列,才更加符合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与社会性原则.2)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狭窄,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生育保险没有覆盖农村的乡镇企业职工、从事农业生产及个体劳动的妇女、和生育非独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的妇女.3)、生育保险待遇有待提高.如:中国未能达到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产假14周”的标准.一些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等.总之,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不仅关系到国家的兴亡,也关系到全体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须从长计议,逐步完善.中国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建设,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必将形成适合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习惯和道德准则的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