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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以来,地方精英力量迅速崛起,逐渐形成一个有影响的社会阶层.精英介于国家与民众之间,成为上下沟通的桥梁;同时,凭借自身实力,对社会的运转及秩序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文的研究对象,便是元代江浙、江西两行省的地方精英群体.笔者拟通过具体分析这一群体各方面的情况,归纳总结出其某些鲜明特征;在此基础上,对精英事迹进行分类介绍,对社会影响作用做客观评价.文章内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论述了精英群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互动.笔者从经济支持、政务备询以及协助维护地方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据此认为,精英群体为地方行政的有效实施与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和保障.
第二章展示了精英群体对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兴建维护所作的贡献.笔者认为,精英介入公共设施的兴修过程,一方面有助于地方社会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其对地方事务的掌控力也得以增强.
第三章主要涉及了精英群体调解民事纠纷方面的内容.通过对精英群体调解乡里纠纷的事迹分析,笔者意在说明其凭借着民众与官府的双重认可获得了一种权威地位.
第四章主要以精英群体兴办教育为主题进行讨论.本章主要围绕精英义学这个中心,介绍了其在元代江南地区的创办情况,指出义学的兴建提高了民众文化素质,推动了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化了社会风气,意义重大.
第五章分析了精英群体与地方社会保障事业的关系,分别从周济贫穷、赈济灾荒、调整契约借贷三个方面来具体展开.通过与政府职能相比较,笔者意在体现精英力量在社会保障方面具有的优越性.
第六章的重点在于精英与宗族势力发展之间的关系.精英通过设置义田、建立义学、创制宗族规约等方式和手段,既稳固了宗族结构,同时也为其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基础与制度保障.
第七章的论述重点是耆老人等.耆老作为精英群体的一个特殊类型,在政府与民众之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一方面,他们支持政府的施政,能够上情下达,协助政府统治地方;同时,作为乡里的代表,又能够下情上达,维护基层民众的利益.他们是乡村中的领导阶层,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