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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上海A寺的田野调查入手,从宗教社会学组织研究的视角剖析都市寺院的结构、运行机制,着重论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佛教及其发展形态在都市社会中的演变和构成,进而剖析都市佛教作为制度化组织的适应性变形,从中探究当代中国社会变迁在宗教-社会层面上的表现。本文在研究方法上力图借鉴西方宗教社会学的学术成果,自觉运用组织理论和研究方法对当代佛教的都市生存形态开展社会调查,结合中国近四十年来的社会变迁与佛教发展的具体经验,对中国宗教与社会变迁的适应作出相应的理论抽象,进而寻找适用于中国宗教的理论分析工具。唐代以来汉传佛教的传统丛林组织结构,在都市寺院中仍然有所保留和体现,但是组织环境的变化、寺院功能的多元化促使现代都市寺院发展出官僚化的组织结构。丛林制度适用于僧团内部,主要体现在禅堂、客堂等部门,是法师自我修持、寺院共住的制度依据,而官僚化的行政管理结构跨越了僧俗界限,是全体寺院成员的组织框架,并且在丛林和官僚的双重机制下,人员的设置基本重合。而都市寺院组织的多元化的功能活动主要按照官僚化制度的方式展开。组织运作依靠组织结构及其制度。传统汉传佛教寺院采用与其农禅并重的丛林生活相适应的结构方式,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代都市寺院的生存空间、社会环境、行为方式和经济来源也发生了变化,传统丛林结构逐渐被官僚化的当代社会组织结构所替代,从而建立起一个新型的宗教组织模式。丛林作为汉传佛教本土化、制度化的组织模式延续至今,但在现代社会变迁中出现了新的发展动向,传统寺院在适应现代社会环境的过程中发展了其与社会互动的新方式,并且此互动的广度、深度和层次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也有相应的差异。都市佛教具有特殊的地域、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在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上均已发展出新的制度化模式,此种模式在日趋完善的过程中也在沿都市—城镇—乡村的路径推进,成为当代中国佛教与社会互动的发展趋势。传统佛教的权威类型属于魅力型和传统型,而社会环境对寺院的价值期待主要体现在僧人自修、法会佛事等宗教性活动中。在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人们一方面对佛教的功能定位产生了新的社会期待,欢迎佛教参与更广泛的社会活动,尤其在公益、慈善等事业上作出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由于传统习俗的惯性,又希望保持丛林制度的纯粹性,对当代佛教在组织、制度、活动层面上的巨大变化产生疑问和抵触。这种矛盾就是当代都市佛教新的制度化模式获取其合法性的主要障碍,成为约束都市寺院的进一步发展的观念力量。都市佛教在当代社会中的多元功能,正是寺院对其组织环境不断做出适应和调整的结果,一方面,其技术环境要求寺院以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谋求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寺院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的影响与制约下运行,并满足当代都市市民信众既传统又时尚、既稳定又变化的各种不同的文化期待。寺院要充分发挥其以宗教服务为核心的多元化功能,必然也要调整其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权威机制,获取新的“合法性”,并将之进一步制度化。都市寺院正是通过这样一种高度制度化的组织运作机制,适应了都市佛教寺院日渐多元的功能诉求和不断扩展的活动空间,获得支配组织所需的各种资源的能力。都市寺院在其功能、组织、制度乃至“合法性”层面上的重大变化,体现了佛教从传统丛林到现代宗教组织的转型,这是佛教适应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也由此开创了当代都市佛教生存和发展形态制度化的新模式,而“人间佛教”思想在当代的发展正契合都市佛教的制度化转型,成为重建“合法性”机制的佛学思想和理论基础。本文对当代都市佛教寺院的组织和管理的具体分析,有助于佛教寺院的自身发展。通过对宗教与社会变迁的适应过程的研究,把握都市佛教的社会地位、制度空间,可以更好地发挥佛教的积极社会功能,同时也为宗教的“行政管理”和“依法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