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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提出威逼(Compellence)这一强制性外交核心概念以来,强制性外交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充实完善的过程。众多学者认为,强制性外交是对纯军事对抗或者赤裸裸战争的一种有效补充,原因在于它本质上是一种节省成本的治国方略:一方面可以为争执各方腾出时间,审慎思考各自得失,从长计议,尽量避免流血牺牲等高代价的后果;另一方面它为“和平”谈判或者非暴力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能。美国作为战后最为强大的国家,其对强制性外交的实践体现在战后不同时期的各个阶段,不过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强制成功的案例凤毛麟角。小布什上台执政后,以“反恐”和“核查”为借口,对外强力推行单边主义、先发制人的战略,先后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其黩武主义倾向日益凸现,强制性外交似乎已经沦落为美国对外政策的明日“黄花”。但是,美国虽然实力强大,但终究不能恣意妄为,随心所欲地谋取自身利益,在许多问题上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还必须求助于他人。因此,强制性外交仍然具有某种效力,有助于美国实现某些既定目标。
由于伊朗核问题牵涉错综复杂的利益分割,美伊双方利用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方式,针锋相对,明争暗斗,相互博弈,双方都不愿意把自己推到风头浪尖的“死角”,尽量规避孤立无援的劣势,因此,伊朗核问题为检视美国强制性外交的实效提供了新的平台。本文以美国强制性外交方略为切入点,详细梳理强制性外交理论的演进过程,结合伊朗核问题的最新进展,探讨它在该问题下的效用,重点评估伊朗核问题的未来走势和强制性外交理论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