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按照我国农业保险“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经营管理原则,中国银保监会协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推动了农业保险快速稳定地发展,使得农业保险从开办至今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果。全国农业保险市场的保险费收入不断增加,从2013年的304.62亿元增至2018年的566.84亿元,同比增加了86.08%,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从2013年的29家增至2018年的39家,16年间有10家经营机构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从事业务开展,这说明农业保险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被越来越多的保险经营机构所看到,使得他们想进入该市场从事业务经营,同时伴随着这些经营机构的不断进入,市场竞争程度也有所增加,而市场竞争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从全国农业保险市场来说,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数量的增加使得市场竞争程度有所增加从而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但对于各地区农业保险市场来说,农业保险市场中经营机构数量是否越多越好?经营机构数量的增加是否一定带来市场竞争程度的增加?以及不同竞争程度的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如何,包括各地区农业保险发展效果如何衡量?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全国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为研究对象,首先,以CRn指数与HHI指数为测算指标对2013-2017年全国农业保险市场及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的市场集中度进行了测算,其次,根据文件《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从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及机构可持续三个维度出发,选取相应指标建立了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并进行了相应测算,再次,运用逐步回归分析、分类分析及非线性回归分析法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的影响,最后,对推进农业保险市场适度竞争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本文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观点如下:第一章是文章的导论。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然后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内容进行了梳理,再然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及内容,以及拟使用的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第二章是关于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及发展效果的界定。首先,对农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进行介绍,本文所指的农业保险为狭义的农业保险,即仅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的农业保险,其次,对市场集中度的概念及衡量指标进行介绍,本文所使用的市场集中度衡量指标包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两种,即CRn指数和HHI指数。最后,对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概念进行界定,本文所指的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为“质量提升”阶段的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第三章是全国农业保险市场及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的测算及变化趋势分析。首先,运用CRn指数与HHI指数对2013-2017年全国及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的市场集中度进行测算,发现全国及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市场竞争程度正在逐年上升。其次,引入领先经营机构的概念来衡量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数量与经营机构对应的保费收入对HHI指数的共同影响,结果发现,从领先经营机构的数量方面来看,市场集中度与领先经营机构的数量呈反向变动关系,领先经营机构的数量越多,市场集中度越低。从领先经营机构的性质方面来看,最初成立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以及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的省份的市场集中度普遍较大。再次,根据农业保险经营运作模式及领先经营机构的数量和性质,将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分为限制竞争类、共保类及自由竞争类三类,为后面的分类分析奠定基础。最后进行了本章小结。第四章是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比较分析。首先从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及机构可持续三个维度选取相应指标并运用熵值法构建了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来说:农业保险市场的保险费补贴效率使用DEA模型从投入与产出角度进行测算;农业产业保障维度选取的是保障水平、保障杠杆及保障贡献三个指标;机构可持续性维度选取的是保费收入年增长率及简单赔付率指标。然后从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机构可持续及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四个方面详细研究了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发现不同省份的农业保险市场在这四个方面的成就不同。第五章是分析市场集中度对各省份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影响。首先,为了说明市场集中度会影响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从理论分析地角度说明了市场集中度对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作用机理,其次,运用逐步回归、分类分析及非线性回归分析法研究分析了市场集中度与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之间的关系,发现市场集中对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呈“倒U”形,一般是正向影响,但当市场集中度过高时,为负向影响。再次,运用分类分析法分析了市场集中度对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及机构可持续的影响,发现与对市场综合发展效果的影响相同,说明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不应过高或过低,应进行有限竞争及适度竞争。最后进行了本章小结。第六章是推动农业保险市场适度竞争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第一是控制农业保险市场经营机构的数量及规模,使农业保险市场进行有限竞争和适度竞争。第二是完善农业保险准入及退出机制,包括设计全省统一的农业保险招投标评价指标体系及经营机构年度动态考评指标体系。第三是对于使用共保模式的省份采用划区经营的方式,鼓励区域间竞争。第四是完善农业保险费补贴相关制度,而不再是通过扩大农业保险费补贴规模来提高农业保险发展效果。可以采取的制度措施有:(1)简化农业保险费补贴层级,逐步减少或取消县级财政的补贴比例,形成仅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进行保险费补贴的制度。(2)创新当前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对特色农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本文的主要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在于:(1)基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构建了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了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对发展效果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农业保险市场适度竞争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这对于我国农业保险来说,本文的研究思路有一定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实用性。(2)创新性地以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对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影响作为本文的研究视角,并通过研究发现,农业保险市场集中度对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呈“倒U”形,然后根据该结论明确提出我国农业保险市场适用于有限竞争而不是充分竞争。同时,在有限竞争的基础上应鼓励开展适度竞争,这有利于提升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效果。(3)在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创新性地依据文件《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从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及机构可持续三个维度选取相应指标构建了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评价指标体系,使该指标体系的构建更加科学,有理可依,并更符合农业保险在“质量提升”阶段的要求。同时在分析时,既有农业保险市场综合发展效果这种总量指标的分析,又有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及机构可持续这种分量指标的分析,使分析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