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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供需用地紧张,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低,布局缺乏合理规划,数量“不减反增”,农村闲置宅基地等现象严重,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巨大。重庆市获批准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区,大力开展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顺利推进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然而农村居民点复垦耕地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等问题,因此国土资源部强调必须要对农村宅基地复垦后补充的耕地进行耕地地力等级评价,达到相关要求后才能通过验收,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标准。对农村宅基地复垦耕地进行地力等级评价,为摸清耕地地力的限制因素,提高复垦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今后的补充耕地验收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是一项十分必要的研究工作。本文以重庆市涪陵区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涪陵区的地形地貌特点、成土母质不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分布情况,随机采集沿江区域、坪上区域、后山区域共665个复垦片块的土壤样品,选取16项参评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整体分析了复垦耕地地力状况,并分别基于农用地分等法、GIS和模糊综合评判法、SOFM神经网络模型对宅基地复垦耕地地力等级进行评价,分析比较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的耕地地力等级分布情况,核算复垦耕地产能,分析复垦耕地地力的限制性因素及提升措施,耕地地力等级的空间分布状况,比较不同方法评价结果的差异,阐明重庆市宅基地复垦耕地的地力等级,旨在为今后宅基地复垦补充耕地地力的评价工作,耕地的合理培肥和高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主要结论如下:(1)对研究区域665个样本进行了分析表明复垦耕地土面较平整,土层厚度在25-60 cm之间,均值为43 cm,但仍有7%的样点复垦片块的土层厚度没有达到40 cm,砾石含量在1%~12%之间,容重在0.930~1.73 g/cm3之间,均值分别为4%和1.36g/cm3,土壤整体上偏酸性,有机质和有效磷含量普遍不高,碱解氮含量在4.00~320 mg/kg之间,均值为85.8 mg/kg,较为适中,速效钾含量均值为296 mg/kg,含量普遍偏高。石灰性土的平均砾石含量最大达6%,黄壤的pH均值为5.26,且80.87%的样本土壤pH小于6,土壤呈酸性,紫色土、黄壤、石灰性土的有机质含量偏低,均值为9.15 g/kg,石灰性土碱解氮均值略高于黄壤,紫色土最低,紫色土的有效磷含量均值为12.8 mg/kg,高于黄壤和石灰性土1.3倍,有效磷含量普遍不高,石灰性土速效钾含量明显高于紫色土和石灰性土。(2)基于农用地分等法评价结果为耕地地力自然等指数在1700~2200之间,地力等级是4-8等地之间,4等地最好,6等地最多,其次为5等地、7等地、4等地和8等地,各地力等级基本呈正态分布,整体耕地地力水平处于中上等;从不同区域耕地地力水平分布来看,沿江区域、坪上区域、后山区域的面积加权后平均耕地地力等别分别为5.61等、5.9等、6.66等,整体上耕地地力水平呈沿江区域>坪上区域>后山区域的趋势,从不同土壤类型耕地地力水平分布来看,整体上耕地地力水平紫色土>黄壤>石灰性土,平均耕地地力等别分别为5.64等、6.46等、6.71等,紫色土整体耕地地力明显优于黄壤和紫色土。(3)宅基地复垦耕地总产能达到534.278 t,单产均值为9003 kg/hm2,4-8等地单产均值依次递减,各等别之间单产均值差约为500 kg/hm2;土层厚度为耕地地力等级最大的限制性因素,受地形限制海拔高度也是耕地地力较大的限制性因素,灌溉与路沟配套设施、土壤中砾石含量、有机质、碱解氮、有效磷整体得分不高,也为耕地地力的限制性因素。(4)基于GIS和模糊综合评判法的评价结果为耕地地力平均等级为3.03级,3级地最多,占52.18%,依次为4级地、2级地、1级地和5级地,紫色土、黄壤和石灰性土的平均级别分为2.96、3.32和3.04级,沿江、坪上、后山的平均耕地等别为2.82、3.15和3.19级。(5)空间分布上,1级地只分布在沿江和坪上区域,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复垦时可优先选择位于该区域邻近的复垦点作为复垦区域;2级地在沿江、坪上、后山区域分别占该样点区域面积的24%,14.99%,12.77%,应作为今后重点复垦对象,3级地在各区域分布均最多,可作为今后实施内部挖潜和适度复垦区域;4级地和5级地受地理条件限制,可因地制宜将地块复垦为其他农用地或林地;今后沿江区域需结合产业发展等着重从改善灌溉条件和路沟配套方面提升耕地地力,土壤中有机质和碱解氮含量偏低;坪上区域可通过培肥措施改善土壤pH和有效磷含量;后山区域从增加土层厚度、提高宅基地拆除物的利用率、改善土壤中碱解氮和有效磷含量等方面来提升耕地地力。(6)基于SOFM神经网络构建了宅基地复垦耕地地力等级评价模型,为耕地地力等级自动化评价的提供了一种好方法,复垦耕地以3级地居多,1,2,3级地占总样本数84.51%,5级地仅占3.61%,耕地地力水平整体较高;沿江区的平均耕地地力等级略高于坪上区,后山区的最低,依次为2.52级,2.56级,2.88级;按土壤类型来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显示为黄壤、紫色土、石灰性土的平均耕地地力等级依次降低,分别为2.35级、2.6级、2.92级。(7)三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尤其是农用地分等法与模糊综合评判法评价结果之间等级分布趋势相同,一致性较高,由于对耕地质量的认识不同,理论基础不同,侧重点不一样,等级评价结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很难形成统一有效的耕地地力评价方法,可根据每种评价方法的主要应用范围,技术路线结合实际需要及要求选择合适的耕地地力评价方法;可通过拟合分析得出线性回归方程,实现在同一指标区模糊综合评判法农用地分等法评价结果间的相互衔接和检验,也可根据粮食产量这一标准进行各结果之间的衔接,实现评价结果之间的统一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