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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产物,但它的存在,又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正是失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失业问题,因而如何进一步创新、完善现行的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全面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就是当前必须立即解决的一项重要问题。
本文首先对失业保险基金给付的基本理论进行介绍,确立本文的研究对象,为以后各章的分析奠定基础。然后通过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比例以及失业保险金、职工平均工资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比较得出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给付存在的问题,即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既无法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无法促进其再就业。接着利用西方最优失业保险金给付理论,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无法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最后根据我国的特殊的劳动力市场的特点及失业类型,借鉴西方国家失业保险基金给付的制度设计,提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给付的建议。
本文采用了文献检索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样一个思路进行写作。
通过大量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本文最终得出以下结论:在二元结构及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下,面对逐渐显性及结构性失业,应通过建立与失业者失业前的工资水平相联系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缩短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给付中促进再就业费用的比例;实行收入部分替代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方式等措施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保障功能,保障好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成为稳定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压器”,同时更应强化其促进就业的功能,这也是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的根本目的及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