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ongqin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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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在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也是自己不断地面临由此带来的对于人类的人身和财产的威胁。然安全乃人生之第一要义,对安全的的维护(包括了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正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正是由于对安全的维护和传统民法的制度的不足催生了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产生。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安全保障义务制度都是通过判例而产生的。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有大量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提出了安全保障义务,但是至今关于这一义务的立法仍不完善。此种不完善和现实社会对人之生命和财产的保护需求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基于如此的考虑,本文进行了四个方面的研究,即理论篇、历史篇、本体篇和构建篇,以下就各部分的内容进行简要的概括。
  第一章为理论篇。在该部分中,我们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性质和理论基础进行分别的阐述,以求为后面的论述奠定一种良好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为历史篇。欲厘清某一制度在当代的意义,就应该溯本求源。该部分分别对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如德国、法国和日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英美法系的注意义务进行梳理,并对两者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的安全保障义务立法有所裨益。
  第三章为本体篇。在该部分我们主要探讨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从本体论的角度来对安全保障义务内容中的主要两个方面进行剖析,并提出自己关于安全保障义务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的见解。
  第四章为构建篇。此部分在总结前三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剖析我国立法中的不足,然后从类型化的角度对我国安全保障义务立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对于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的承担也提出了自己的构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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