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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舶来品,自引入中国以来,对我国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根本上说,股票期权制度是由公司法、证券法、税法、会计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协调配合组成的一种公司经营者激励制度。但是,中国现行的法律并没有为股票期权制度提供整体的规制,这一障碍成为能否在我国顺利推行股票期权制度需要解决的当务之急,本文对此展开了分析和研究。全文除绪论、结语外分为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股票期权制度的概述。本章对股票期权的概念作了界定,对股票期权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分析了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并且介绍了国内外对股票期权制度的研究现状。第二章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实施的法律环境和面临的法律问题。新公司法的生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国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瓶颈问题,逐步创造着其发展和推广的适宜环境。然而股票期权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修改某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仍然面临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本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章完善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对策。笔者从宏观角度到具体措施系统地提出了几点对策,并指出应从市场体系、法制体系和公司内部治理体系三方面入手,规范和完善我国股票期权制度,以期从立法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其配套实施,从而使我国的股票期权制度能够切实发挥激励公司经营者的长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