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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都困扰着地区法院有效运作。我国的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财产的流转速度也越来越快,我国的拍卖行业也随之渐渐发展起来。拍卖行业的发展,给人民法院的民事强制执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这样司法拍卖渐渐成为我国解决执行难的一种重要财产处置方式。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司法拍卖在我国的规模发展得越来越壮大。司法拍卖在法院执行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之由其中的传统司法拍卖凸显出的一系列相关问题,逐渐影响了法院的公平公正,使得法院的公信力岌岌可危。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许多地区开始慢慢尝试采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手段开始司法拍卖,自此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出现。网络司法拍卖进入人们视野之后,过去的司法拍卖俨然已经无法真正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社会需要。以淘宝网作为拍卖平台的浙江法院模式的网络司法拍卖发展迅速,它极其广泛地影响着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彻底打破了传统司法拍卖的时空限制,将网络技术在司法拍卖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以重庆、上海模式为代表的网络司法拍卖,有效弥补了过去司法拍卖的不足,充分发挥了传统司法拍卖和网络技术的优势,进而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拍卖机构等的支持和青睐。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其中就明确指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今后司法拍卖改革的路径,以司法拍卖网络技术化为方向,对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各地的法院纷纷行动起来,踊跃实现网络化司法拍卖,我国的司法拍卖开始进入了全新的互联网时代。但是,作为当前时期司法拍卖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改革,网络司法拍卖的零佣金、公开透明、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是相对于传统司法拍卖佣金高、溢价率低、容易滋生腐败等的优势所在,深受广大群众的认可。虽然说网络司法拍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院执行难问题,有效克服了传统司法拍卖中的弊端,为竞拍者节约了成本,实现了拍卖标的的变现价值最大化,但新时期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无疑使得网络司法拍卖呈现出了诸多问题。本文主要是借助比较分析法来对网络司法拍卖和传统司法拍卖两种不同拍卖模式的优劣势,对现存网络上的三种极具代表性的网络司法拍卖模式进行分析对比,结合网络司法拍卖——“淘宝网模式”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对实践中网络司法拍卖普遍会出现的瓶颈开展较为深入的探究,以此来明确当前阶段如何有效完善网络司法拍卖的策略和方法,探索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型网络司法拍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