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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横向的法律制度比较,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狭窄性可以得到较为清晰的勾勒,这样的困境主要表现于四个方面,即我国国家赔偿的概念、类型、内容及主体。后发、外源的建构型法制本就受到法治传统缺失、维权意识薄弱等因素的制约。基于上述认知,可以从历史维度寻得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狭窄性的成因。我们虽然无法从行政法制极为落后的中国封建史中搜寻到完备的国家赔偿制度。但是,如果对于国家赔偿制度的考量还原至本土,对于厘清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中,不难发现我国的国家赔偿概念从发端伊始,内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