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法律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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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的运用从公权力的使用逐步走向消费领域,酒店、门店和安装有门禁的场所均有使用。消费者通过“刷脸”获得了更优越的体验,却不知个人生物信息已经被他人获取。由于配套法律的缺失和政府监管缺位,该项技术存在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潜在风险,甚至背后还存在黑色产业链。要让人脸识别技术在消费领域谋求更好的发展,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保护体系,对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规制,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
  本文除绪论和结语之外,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相关内容的概述。本部分通过分析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情况,发现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并对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进行了界定,最后提出因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具有高度可识别性、专属和唯一性,如果大批泄露或者滥用会对消费者、社会、国家带来危险,需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
  第二部分——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法律保护困境。本部分分析了现行法律对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实施保护的现状,总结在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的保护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专门立法和特别保护;缺乏专门的监管机构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难以结合的问题。
  第三部分——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保护域外法考察。本部分通过分析美国专门立法模式和欧盟综合立法模式,提出我国宜采取专门立法保护的模式。国家在支持技术发展的同时,应当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放在首位,同时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规制分阶段分别进行规定,全方位多角度保护这一项特殊且重要的权益。
  第四部分——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法律保护完善路径。本部分基于前期的研究为我国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法律保护提出具体的建议。立法上,加快推进基于人脸识别的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保护的特别立法,区分公益使用和私益使用的条件和范围,以及违法后承担的责任。行政上,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从收集前、收集中和收集后分别进行规制。司法上,建立消费者个人生物信息权利损害的民事诉讼救济机制,将该类侵权案件加入检察院公益诉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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