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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柏拉图的正义理论。本文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也就是第一章分析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缘起和基础。第二部分从第二章到第四章对柏拉图正义理论进行梳理和解读。第三部分从第五章到第七章,对柏拉图的正义理论进行评价。第一章,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缘起和基础。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缘起是柏拉图的伦理关怀和政治关怀。伦理关怀是对美德的追求,政治关怀是对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的追求。柏拉图正义理论的基础包括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石。思想渊源是柏拉图之前的古希腊正义思想传统,理论基石是柏拉图的理念论和灵魂说。第二章,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本章包括个人正义、国家正义以及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的关系三部分。个人正义指的是,理性在灵魂中居于统治地位,激情和欲望服从于理性统治的一种关系状态。国家正义指的是智慧者的统治、勇敢者的辅助和既不智慧又不勇敢者的服从的关系格局,以及各个等级对这种格局的遵从。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在柏拉图看来是可欲的,因为前者能带来个人美德和幸福,后者能带来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在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条件关系和优先性关系。第三章,国家正义的实现。本文把个人正义的实现融合到国家正义的实现中。国家正义的实现关键在于哲学王的统治。本章包括三个方面:哲学王统治的必要性;哲学王统治的合法性;哲学王统治的可能性。第四章,国家正义的维持和衰败。哲学王维持国家正义的两大手段是公共教育和公有制度。尽管这样,国家正义还是无法永远保持,最终不可避免地要衰败。荣誉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是四种衰败的政治制度形式。第五章,柏拉图正义理论的问题指向评价。本章评价柏拉图的正义理论能否解决它自身提出的几个问题:国家安全问题、社会和谐问题、个人美德和幸福问题。第六章,柏拉图正义理论的逻辑结构评价。柏拉图正义理论中的逻辑问题有:正义理论起点的失当性;国家正义基础的虚幻性;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对应的牵强性及矛盾;公民正义的内在困难和矛盾;哲学王统治与国家正义目标之间一致的或然性;哲学王统治的内在矛盾;公有制度作用的有限性。第七章,柏拉图正义理论的价值构造评价。价值构造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价值取向评价与价值意义评价。价值取向评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评价柏拉图正义理论的性质,另一部分评价国家正义与自由和平等价值的关系。价值意义评价指涉的是柏拉图正义理论的贡献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