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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互不干涉内政”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外交原则之一。但是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具体实践大体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防御型战略阶段、中立型选择阶段、建设性调解阶段和参与式倡导阶段。 伴随着国际规范演变和中国的快速崛起,中国“互不干涉内政”的外交原则日益受到西方国家的质疑与来自国际社会的挑战,究其原因,包括安全威胁的变化、国际规范的变迁、中国角色的变化以及国家利益的拓展等四大主要因素。但这并不代表“互不干涉内政”这一外交原则失去了其存续的意义和合理性,从国际社会的行为主体视角、国际规范的生命周期视角、主权和人权的相容性视角及中国特殊的外交实践视角等角度都可以论证该原则的合理性。但必须深刻认识到,“互不干涉内政”外交原则要随时代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通和调整,展示其灵活性并寻求新的发展方向。在具体的外交实践中,我国可以通过推进中国海外利益保护模式、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模式及以积极姿态融入集体制裁模式这三种模式继续坚持“互不干涉内政”这一外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