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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在“分税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途径举借政府性债务,对弥补地方财力不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管理控制机制,局部地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2013年中央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家底,锁定了2012年12月末和2013年6月末两个时点债务余额。随后,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全面部署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在此大背景下,本文在国内外现有政府性债务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