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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条款”是美国在开拓海外市场、维护本国商业利益时所使用的著名法律。它以适用范围广、启动门槛低、处罚力度和影响远超过其他贸易救济制度等优势,在实践中屡屡建功,取得了美国预期的效果。301条款是对被调查国的某一行业整体提出申诉,其自身明显的进攻性和单边主义色彩,在美国国内倍受争议,在国际上倍受指责,但美国国会仍不断加强和坚决推行这部法律,被调查国也很少有勇气和力量使用类似法律与它对抗。
2010年10月,美国对我国新能源行业提出了301调查。本案是2001年以来美首次动用301条款对外国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美国首次针对中国动用301条款,其中既有贸易保护主义因素,也有更深层次的政治和经济战略考虑。
风电行业作为中国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少数朝阳产业之一,成为此次301调查的重点。风能作为可再生能源中可靠性较高、技术较成熟、成本较低的新能源形式,近年来发展很快,并开始在我国能源供应中发挥重要作用。经过由2005年到2010年的政策和市场的大力推动,我国新增装机容量及累计装机容量由世界前十名以外一跃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国内前几大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在刚刚成立五到六年的时间内已跻身世界前十位。这些成绩无疑归功于政府对风电行业幼稚期的清醒认识及相关激励政策,其中包括政府补贴、特许权招标等方式。更加令人鼓舞的是,2009年部分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产品已经开始出口。但是,正如其它某些行业的经验,对于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看来,他们并未在中国得到“双赢”的结果,而且国内风机企业的出口或将进一步威胁到其本土市场。
在一系列原因的推动下,美国根据其《贸易法》中的301条款,对中国政府发起了调查。申诉书指出,中国的这些作为已经使中国出现了一批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主导供应商,成功促进制造和研发方面的投资从美国转移到中国,造成了美国高科技工人的失业,并增加了美国的贸易赤字。美国称中国的很多做法直接违反了中国加入WTO时所承诺的义务或由于对美国的产业和工人造成不利而间接违反了WTO条款。美国政府希望通过此次向WTO发起申诉可以使中国对不公平及掠夺性的行为进行改革或服从报复。
本文试图分析此次301调查事件及其产生的背景及原因,对将逐渐成为国际贸易摩擦新热点的风电行业真正健康的发展并抵御可能出现的贸易摩擦提出几点建议。中美贸易关系历来是贸易摩擦研究的热点,但就新能源政策方面的贸易摩擦研究开始较晚。本文所关注的事件时效性很强,题目新颖。文章以贸易理论结合行业实际,探究中外风电业的发展,全面解析该事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我国风电行业正处于“走出去”的关键时期,文章为目前我国政府和风电企业所亟待改进和考虑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对新能源行业整体有较强的代表性,也是本文的另一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