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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是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出资,或持有公司股份,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通过一系列法定形式做出决定的权利,是股东权利的重要体现。这一权利对于国家经济的重要贡献者——股份公司而言,既是股东对公司施加影响的手段,也是维护股东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股东权利的主要内容能否得到实现。因此,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股东只有正确、合理的行使其所享有的表决权,才能有效地保证公司股东地位的稳定和公司的正常运营,从而适应我国日新月异的经济环境。但是,我国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目前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在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上存有争议。因此,本文从宏观的视角出发,结合国内外关于股东表决权基本原则及例外规则的规定,探讨我国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问题,从而对比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的各个具体行使方式,讨论其优缺点,具有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性质和作用进行分析,并对股东表决权的概念及产生原因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对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进行了阐述。我在文中列出了股东表决权制度所特有的两大基本原则,即一股一权原则和资本多数决原则,对这两大基本原则进行具体论述。同时,指出由于股东表决权的不断发展,从国内外来看都存在与基本原则相关的例外制度,因此本文对多种例外制度也进行了一定的分析。第三部分具体分析了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途径,对亲自投票、书面投票、代理投票、网络投票以及联合行使五个方式进行对比研究,论述每个方式特有的优势、缺点,以及合理性等相关问题。以期明确我国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具体途径,促进股份公司的股东能够更好的表达自己的意志,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决策,维护其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