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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浙江省杭州市余杭镇发生了一件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这一案件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此案件轰动一时,上达朝廷,下至黎民。案件平反不久,大量的文艺作品陆续问世,如小说、戏剧、戏曲等;电影、电视剧等大众传媒则使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家喻户晓。其中黄南丁的小说《杨乃武与小白菜》是较早出版且影响较大的一部小说,基本内容符合案件事实。此外媒体如《申报》等积极推动着案件的发展,为冤案的平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本文试图探讨晚清冤情案件的文学重构及其文化意义——以晚清较为典型的冤情案件——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为中心,选取影响后世最大的小说——黄南丁著《杨乃武与小白菜》为中心,将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同文学作品作对比分析,研究文学文本对杨案的文学重构,包括基本事实的重构(涉及到事实本身),有关法律事实的重构(涉及到法律问题);并探讨冤情小说中文学重构的文化意义以及冤案的当代思考,以期对当代法律中司法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除绪论和结论外,本文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文章的第一部分考察了清末时期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镇的冤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杨乃武冤案的定案、京控及昭雪的过程及其原因;《申报》为代表的新闻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及对案件平反的推动作用;杨乃武案件的民众舆情与文艺传播。文章的第二部分着重分析黄南丁小说的文学重构,从杨乃武案件与黄南丁《杨乃武与小白菜》小说的对比分析探讨基本事实的重构及有关法律事实的重构。文章的第三部分研究文学家对法律案件的文学考量,文学重构的意义;超越文学与法律的学科界限,从文化心理、人文历史、文学审美价值的角度分析“冤情”小说体现出的心理图景、人文思考以及审美价值。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总结全文并探讨冤案的当代思考,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探讨避免冤案的有效措施,于司法改革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