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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此,国家在2004年8月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国务院还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5年6月,文化部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建立了非遗保护法律框架。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截然不同,它不适合静态隔离的封闭式保护,更需要一个在观念和深层次展开的开放式保护,需要运用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保护手段和方式,以确保其保存和保护的价值与效能。非遗保护的思想经过不断的演化分野。从保护方略上来看,用语言文字或者照相机、露营和摄影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记录保存的“浅层记忆保留”方式,开办记忆培训班和社会教育的“技能复制传承”方式,以及保护传承人和生态环境氛围的“本土栽培唤醒”方式等,都只是从简单的案例和操作实践中进行的经验总结,为此本研究从保护形式和传承效能的关系方面进行了实证检验。首先,本研究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和特征、非遗保护的视角和形式、游客感知和传承过程的调节作用以及非遗保护的绩效变量等,在大量阅读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了保护形式选择、传承效能和保护绩效之间关系的构面变量,确定了研究的空白和机会。其次,构建了评价模型,并提出关键变量的假设关系。提出影响非遗保护形式的潜变量包括制度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旅游化保护、活态性保护和传承性保护;传承效能的潜变量包括传承过程和游客感知;传承绩效的潜变量包括持续经济价值和文化空间拓展。通过路径分析发现,除了“旅游化保护与传承过程”、“游客感知与持续经济价值”、“保护过程与文化空间拓展”和“游客感知与收入水平”之间的路径拒绝了原假设并给出了原因外,其他变量是正向的影响关系,支持原假设。最后,提出了非遗保护形式选择的对策建议。从规范非遗的旅游利用机制、加强非遗的保护体系建设、完善非遗的旅游并发过程和实现非遗原真性动态传承等四个方面给出了一些提升非遗保护效能的对策建议,并指出研究的局限和不足,以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