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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一次女性解放运动开始,女性权利就在巨大的阻力与高涨的呼声中诞生、演变与发展。但即使在性别平等已成为现代法律基本原则的今天,歧视女性、侵害女性人格权的行为也仍广泛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女性身体客体化、性骚扰、家庭暴力、就业性别歧视、散布女性身体隐私等行为屡禁不止,女性人格权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本文即以女性人格权为研究对象,将女性人格权的历史演进过程划分为古代社会的人格缺位,近代社会的萌芽、发展及现代社会的立法保护三个阶段,并以社会性别为视角,在借鉴女性主义思想和传统人格权理论的基础上,对女性人格权的基础理论进行分析,探讨了女性人格权的内涵、特殊性、价值基础及该权利与财产权的关系,审视了女性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并对女性具体人格权进行了分类考察。此外,本文对我国传统人格权立法进行了女性主义批判,分析了我国女性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保护现状的欠缺之处,并提出应从社会救济和民事法律救济两条途径加强对女性人格权的保护,以实现女性人格权的实质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