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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起始于英国,繁荣于美国。它作为一种新的投融资体系和商业投资行为,在推动现代经济尤其是高新技术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已成为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热门研究领域。我国的风险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1月11日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企业——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此后,我国风险投资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风险投资的发展还是比较缓慢的。风险资本能否顺利退出对风险投资的最终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退出渠道不通畅。对于成功的投资来说,顺利的退出不仅可以取得经营利润的分配,而且也可以获得企业市场价值上涨带来的好处;对于失败的投资而言,风险资本从投资企业中退出,可以收回部分投资本金,减少一部分损失,因此完善退出机制对我国风险投资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理论界达成的共识是首次公开发行即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是最佳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然而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使得我国风险投资IPO退出难以行通。因此本文就我国风险投资IPO退出机制的障碍及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和研究,并最终从企业角度出发,在现行法律、市场、国家政策等条件下探讨几种适合并可行的模式,从而解决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IPO退出机制不完善所产生的阻碍作用。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介绍了创作动机及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风险投资的内涵、特点及运作模式:第三部分强调了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性、风险投资的四种退出模式、特点以及有效性;第四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以及IPO退出模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障碍,同时对美国及香港创业板市场进行了分析得出借鉴之处;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针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提出了IPO退出的对策及建议并最后从风险企业角度出发提出了五种可行模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