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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开展城市社区建设以来,社区自治一直是一个难解的中心话题。社区到底能否自治?怎么理解社区自治的内涵和外延?社区自治的内在逻辑机理是什么?对此,学术界和各地实务部门都在努力地探索。本文拟围绕社区自治的议题,运用“赋权—增能”的分析框架,通过对X市Z社区睦邻点这一个案的质性研究,探索县域城市社区自治何以可能的实践过程及其内在机理,以期对现有研究有所推进以及对实务领域社区自治进程有所贡献。本文首先对社区自治的相关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回顾,对当前社区自治的两种主要研究取向——“居民自治”、“社区共治”——进行了批判性理解,即“居民自治”取向强调国家“不在场”的纯粹社区自治,是一种去国家化的社区自治观念;“社区共治”取向则强调基层治理中多主体间的互动与合作,并将社区自治视为社区共治的构成要素,然而,这种取向缺乏对多主体间的合作、互动何以可能的理论机理分析。基于此,本研究尝试借用社会法团主义的理论遗产作为分析视角,该理论强调国家与社会在基层治理中的互动、合作是基于“社区为本”的内在机制型塑下得以实现的。但是,社会法团主义仍然重视国家的“在场”,在此前提下形成的社区自治不再是“去国家化”的纯粹自治,而是国家在场与社区自主性相结合的“适度自治”状态。因而,这一视角是对现有主流范式的扩展和替代。进而,这种“适度自治”是如何与现实中正在发生着的实践相连的呢?笔者对其进行了操作化,构建了“赋权—增能”的分析框架,以期对X市Z社区睦邻点发展历程所呈现的社区自治过程及其内在机理进行剖析与解读,并进一步探讨了政府前位行动下的社区建设与居民自主参与的社区自治相结合的行动逻辑。在此基础上,文章尝试对Z社区睦邻点实践中所形成的城市社区自治多元动力及核心机制进行了总结、提炼,并对社会法团主义视角下适度社区自治的深层机理进行了阐释。研究发现,X市Z社区睦邻点的自治实践呈现出由赋权社区到增能居民的转变,结合社会法团主义的理论内核,促成这种转变的动力机制主要是是党的社会性、政府服务型治理和社会自主性的成长,而这三方面是基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和社区共同体重建等共通目标而形成的。因此,多主体朝向更为统合的“社区为本”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和核心机制,型塑着社区自治由国家主导下的刚性自治向政社分开与合作机制指引下的适度自治转变,它更加注重在政社分开前提下促成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等力量的联动,由此不断迈向一种共享发展的实践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