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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基金制度是各国政府支持社会科学发展的最好形式之一。而随着国家不断强化社会科学基金的实施,对社会科学基金的管理工作有了更加强烈的要求,使得不断提高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水平成为一个迫切需要加强与深入研究的课题。长久以来,社会科学基金的公正性一直被学者和基金管理者所关注。项目评审是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关键,项目评审的水平对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项目评审制度的公正性对于社会科学基金的良性、长久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J省社会科学基金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公正性研究为切入点,对项目评审中进行分析和研究,由于研究精力有限,主要集中于对J省社会科学基金立项评审的公正性研究。首先,在对公正性概念和理论的分析基础上,结合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特点和性质,构建评审制度的公正标准。先是根据科学基金评审的目的和性质以及公正的内涵,确定评审制度公正性的五个原则:平等原则、价值原则、中立原则、可接受原则和公开原则。接着在分析评审公正性影响因素基础上,根据评审制度公正性原则,确定公正性标准的维度:评审主体的客观判断,申请者的平等地位,评审标准的合理设计,制约机制的有效实施和符合目标的评审结果。最后根据公正性的维度,最终确立评审制度公正性的具体标准。其次,以构建的评审制度公正性标准作为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制度的公正性的参考体系,对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制度的公正性展开具体的评价。并且针对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提高同行评议公正性、引入其他评审方法和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入手提出提高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通过对J省社科基金评审制度的公正性分析,揭示了J省社会科学基金在评审公正性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评审公正性和总体的评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制度是地方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制度的缩影,对于J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研究对于地方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评价和提高地方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