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冲突管理中存在两个重要的机制,一是表达渠道,一是互动平台。表达渠道是指处在公共冲突中的社会成员、组织或群体各方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等信息实现有效传输所需要的制度通道,它以一定的制度为依托,并从中获取保护和支持。它通常表现为纵向的、自下而上的单向通道。互动平台指的是为冲突各方意见交流、利益整合所提供的空间和设施的环境支持,表现为水平方向上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其中,交流平台旨在保障沟通、消除误解,实现各种观点的交流与碰撞,使得原本激烈的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并且搭建起通往有效解决冲突的桥梁。整合平台主要负责整合利益、促进合作。特定的利益整合机制决定了对抗利益由极端对立向寻求合作的发展方向。 公共冲突管理既需要不同意见的表达渠道,也需要对立观点的交流平台以及对抗利益的整合平台。近年来,我国在表达渠道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建设,但在交流和整合平台的建设方面还相对落后,呈现出一种“道强台弱”的格局,表现为:一、数量上呈现出表达渠道多样性与互动平台的有限性;二、功能上,表达逐步开放,但互动在内容上受到诸多限制;三、在层次上,表达趋于充分,但交流限于浅层,缺乏利益整合过程;四、社会性表达渠道发展很快,但社会性互动平台发展还非常缓慢。平台的缺失或不够对渠道的畅通构成抑制和反压。 “道强台弱”格局形成的原因在于:第一,政府过度强调冲突的负面功能,不愿让冲突被充分讨论;第二,受行政化的冲突管理传统的影响,当前政府仍习惯于自上而下的管理;第三,社会缺乏宽容的文化氛围。同时,渠道建设强、平台建设弱的格局导致民众利益表达诉求途径的有限性,由渠道表达不畅引发社会公共事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因此,平台建设必须与渠道建设相平衡,通过加强平台建设来消解渠道的顶部阻力,防止不同观点和利益的极化效应,促进公共冲突的有效化解。本文力图对公共冲突的表达渠道和交流、整合平台的作用、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加强平台建设从必要性,可能性以及可行的路径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最终实现表达渠道与互动平台双管齐下的平衡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