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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在住房领域的延伸,以棚户区改造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制度作为我国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民生工程,不仅是国家在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市场化住房分配机制的必要补充。从十七大开始“住有所居”成为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二个一百年”是十八大报告重申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是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落实和推进棚改工作,帮助城市低收入居民实现‘住有所居’,让更多的人享受我国改革经济发展成果,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应有之义。安徽省作为我国的中部大省,逐步建立起了包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等制度的住房保障体系,在着重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再加上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对安全住房的诉求强烈,棚改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和谐和现象,有悖于棚改工作的初衷,阻碍了棚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在此背景下,对安徽省城市棚改工作的实证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而F市位于安徽省中部,经济发展迅速,是开展城市棚改工作的重点城市和全省棚改工作的缩影。因此对F市棚户区改造中居民住房保障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不仅是研究安徽省及中部省份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践的途径,更是必要之举。首先,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比较研究方法,通过实地调研和相关资料查找对F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进程和当前的政策环境进行了摸底,发现当前F市的棚改工作整体政策环境较为利好、每年的基本建成量呈波动式增长趋势、改造从集中片区向非集中片区转变。其次,结合F市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城市棚户区概念及与此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回顾、介绍,在社会保障理论和社区建设理论的指导下,对F市棚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其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研究发现,住房质量问题、配套设施和服务不完善、棚改周期长、拆迁安置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是阻碍F市棚改健康持续发展的主要症结;财政资金缺口大、投融资主体不足、政策执行主体效能不高、保障性住房缺口大是其主要原因。最后,本文在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国内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成功经验的介绍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F市棚改工作的实际情况,从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资源和运行方式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F市棚户区居民住房保障的建议对策和设想,以期促进F市乃至整个中部地区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