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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研究肱骨近端锁定钢板结合植骨及单纯三叶草钢板治疗肱骨外科颈骨折,以探讨肱骨近端锁定钢板结合植骨术在治疗肱骨外科颈骨折中的优势,从而指导该类骨折的临床治疗。方法:选取本院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所收治的肱骨外科颈骨折患者62例,对纳入病例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各为31例,观察组患者采取肱骨近端锁定钢板结合硫酸钙骨水泥(calcium sulfate cement,CSC)治疗方案,其中男性16例,女性15例,年龄40-77岁,平均年龄52.3岁;对照组采取单纯三叶草型钢板内固定治疗方案,男性12例,女性19例,年龄40~80岁,平均年龄50.3岁;两组均为同一术者实施手术,术前均行前后位、穿胸位以及CT+三维重建检查。纳入该研究的患者全部为存在移位的闭合性外科颈骨折,采用肱骨近端骨折四部分分类(Neer分类),其中二部分骨折12例、三部分骨折28例、四部分骨折22例。纳入标准已排除Neer分类一部分骨折、既往肱骨近端骨折病史、病理性骨折以及影响骨折愈合的全身性疾病。所有数据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术前分型、术中平均出血量、手术时间、住院时间、术后功能锻炼时间、愈合时间、VAS疼痛评分、SF-36QOL评估、Constant-Murley绝对值评分法,其中多组间均数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One-Way ANOVA),均数的两两比较用LSD法,正态分布计量资料两组间均数的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当P<0.05时,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观察组与对照组比较,术前Neer分型和术中平均出血量(131.2±25.2mlVS202.1±16.3m1)、手术时间(56.8±8.3minVS91.5±±6.2min)、住院时间(9.6±2.1dVS14.2±±1.6d)、术后功能锻炼时间(11.0±5.4dVS20.0±±3.6d)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观察组手术时间、住院时间、术后功能锻炼时间显著优于对照组。观察组的优良率为90.32%,对照组的优良率为64.52%,差异明显,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术后随访5-18个月,平均时间为10.5个月。观察组患者骨折都获得骨性愈合,骨折愈合率为100%,愈合时间为6~18周,平均12周;硫酸钙骨水泥(calcium sulfate cement,CSC)吸收时间为8-14周,平均11周;术后5例患者发生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13.90%。对照组3例出现内固定松动及断钉现象,骨折愈合率为85.0%,愈合时间在16-24周之间,平均为20周;13例发生并发症,并发症发生率36.11%。可见,观察组骨折愈合率高于对照组,P<0.01,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术前两组患者的VAS评分、SF-36QOL评估以及Constant-Murley绝对值评分法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而在术后各个时期评估中,研究组三项评估指标均明显好于对照组(P<0.05)。两种手术方法负载比较:观察组与对照组极限载荷相比,P=0.238>0.05,无统计学意义;两组对应位移相比较,差异较明显,P=0.022<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肱骨外科颈骨折采用肱骨近端锁定钢板结合植骨进行治疗,可以使得手术时间、住院时间、术后功能锻炼时间及愈合时间都得到明显的缩短,减少术中出血量,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术后二次手术率,有利于早期功能锻炼,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