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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时代,墨家与儒家并称显学。《墨子》为墨子及其后学所著,是墨家著作的总集,也是我们今天了解墨家思想的主要依据。《吕氏春秋》是成书于战国末期的一部政治理论散文汇编。秦国统一六国前夕,由秦相吕不韦组织其门客中的“智略之士”撰写,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汉书·艺文志》名之为“杂家”,为“九流十家”之一。《吕氏春秋》的思想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从先秦思想史的纵向演变来看,《吕氏春秋》的思想与墨家有着内在的关联。本文以体现墨子政治思想的“十论”为中心,考察《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的扬弃,推衍先秦时期政治思想的演化线索。本文首先考察墨、吕之历史关系。秦国为后期墨家的主要活动区域之一,《吕氏春秋》中对墨家多有记载,可见墨家在秦国有着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三个方面:墨家的城守技术对于秦国军事发展的重要性;墨家群体的活动对于秦国社会的影响;墨家政治思想对于秦国思想界的影响。然后把吕、墨的义政思想进行比较。所谓“义政”,就是要求统治者按照“义”的标准对待臣民,治理国家,实现去乱求治。《墨子》推崇“天志”,《吕氏春秋》偏重“天人感应”,二者都认为天爱护万民,人要尊天。“兼爱”和“爱类”是天对人的要求,是利他的行为,既是利也是义。人可以追求自身合理的利益,但是必须符合义的要求。节用、节葬也是“义政”的内容。吕书的节用、节葬之法和《墨子》类似,《墨子》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主张节用、节葬,但吕书的出发点分别是养性和为死者虑。战争是一种不义的行为,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墨家主张非攻。但是墨、吕都承认有正义的战争。《墨子》的“出诛”和《吕氏春秋》的“义兵”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选举制度是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确立国家组织形式的依据。墨、吕都认为天子是人类发展到一定社会时期的产物,天子更替的最好方式是禅让制,天子的权力要受到一定的制约。但《吕氏春秋》更强调天子的产生方式是在争斗基础上的选举。儒、墨、吕诸家都主张选贤任能,对于贤者要唯才是举、量才而用。墨家主张“尚贤”,不问亲疏而选择贤能。吕书在吸收墨家观点的基础上,对于贤人的选拔方式,“贤”的内涵以及君臣关系论述诸方面与墨家有所不同。《吕氏春秋》对《墨子》政治思想的扬弃,既是出于政治立场的不同,更是根据时代发展做出的选择,是先秦时期学术思想融合的一个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