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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破产及公司制度的完善和变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体现着公司立法理念从债权人保护本位向社会整体利益保护本位的转变,社会整体利益是其关注的重心,其预防破产、促使公司复兴、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功能越来越受到各国或地区的重视。目前,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但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司重整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重整制度显得愈发重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公司重整制度不仅可以弥补相关法律空白,而且对于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避免破产带来的社会震荡有积极意义。 本文选取公司重整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比较研究、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公司重整法律制度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就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司重整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并希望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重整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本文由前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概述公司重整制度。简单介绍了公司重整制度的涵义、特征、产生和发展,论述了公司重整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客观基础及制度本身的价值取向。 第二章分析公司重整制度的域外实践及效果。以美国为例介绍了公司重整制度在实践中的状况,并对公司重整制度实践中的正反两方面效果进行分析,以期为建构和完善我国公司重整制度提供借鉴。 第三章探讨建立我国公司重整制度的必要性。从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企业整顿制度的规定及存在的缺陷和我国公司实务领域对公司重整制度的探索及遇到的法律障碍两方面分析在我国建立公司重整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呼吁在我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重整制度。 第四章探究建构和完善我国公司重整制度的基本构想。结合外国和地区的重整立法及我国《破产法(草案)》的规定,从公司重整制度的立法体例、公司重整开始、公司重整机构、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重整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