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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六世纪末,欧洲风景画已经逐步脱离人物画背景的角色。在十七世纪,荷兰共和国建立了欧洲霸主地位,政治开放、经济繁荣以及思想包容,为风景画在北欧的繁荣提供了主客观的条件;荷兰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为风景画画家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和题材。
在“黄金时代”,荷兰风景画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风格主义阶段,自然主义阶段以及古典主义阶段。风格主义根植于佛兰德斯风格主义绘画,画面绚丽繁复,具有明显的风格主义特色,代表画家有科宁克斯洛和布隆梅特;自然主义是荷兰风景画画家将荷兰本土风景如实入画,有着明显的荷兰特色,代表画家有戈因和萨洛蒙;古典主义是十七世纪五十年代后,风景画画家向古典主义色彩和结构的回归,画家的主观情感得到抒发,代表画家有雷斯达尔和霍贝玛。
荷兰风景画有其独特的审美追求和艺术魅力。它的主题涉及乡村、城市、海洋和森林等方方面面;色彩经历了风格主义的想象色彩到自然主义的真实色彩的演变过程;对角线结构布局在风景画中进行了探索和突破;荷兰风景画在内容和技法方面都呈现出写实主义风格;风景画作品中表达着画家的爱国主义情怀。
写实主义风景画在十七世纪末期衰落,直到十九世纪初,才被英国和法国的风景画家们青睐,在风景画领域重新焕发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