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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活跃,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罪名,非法经营罪越来越多的得以适用。准确适用非法经营罪,发挥其应有的社会规制作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前提是正确认识非法经营罪。本文结合林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案,对涉烟型非法经营罪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了解非法经营罪后,对于如何限制本罪的不合理扩张趋势,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约20000字。第一部分,基本案情。本文选取林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案件,根据时间顺序,详细叙述了本案的具体案情。第二部分,本案存在的主要争议。本部分列举了本案争议的三个焦点:第一,林某用钟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二,林某销售伪劣卷烟的行为,如何定性;第三,林某违反规定渠道进货的行为,如何处理。第三部分,对本案争议问题的评析。该部分是全文的重点,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首先,笔者重点分析了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的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特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情节严重”。其次,在前文的基础上,再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对第二部分中提到的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剖析、论证,并得出以下结论:(一)林某用钟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是行政违法行为;(二)林某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处理;(三)林某指定渠道外进货的行为,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的规定来处理。第四部分,本案的启示——非法经营罪不合理扩张的限制。为防止本罪发展为“口袋罪”,笔者从指导思想、司法解释层面、司法层面,对限制本罪的不合理扩张提出了自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