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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社会发展的极大需求,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预日渐增多,随之而来的是环境质量的不断下降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为此各国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层次相应地建立起系统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体系。环境犯罪刑事责任便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环境犯罪刑事责任因其自身的严厉性,处在整个责任体系的最顶端,构筑起环境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能够更好地发挥刑法对环境保护的功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终目标,对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深入检视显得尤必要。目前学界对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专门研究相对较少,而且现有的研究成果呈现出深受传统刑事观念影响的特征,未能深刻把握环境犯罪的非传统犯罪属性,在以自然犯观念为指导的传统犯罪观视域下对其进行矫治。具体而言,在刑事法律理念、责任根据、归责原则以及责任实现方式上仍然带有浓厚的传统犯罪观、刑罚观、责任观色彩,未能针对环境犯罪在具体问题上所体现出的,区别与传统犯罪类型的特点,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从而在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研究上缺乏特色。笔者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在借鉴国外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试图对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文章主要通过五个部分的内容展开阐述:第一部分(导论),就研究主题简明扼要地介绍。首先,提出文章所要解决的三个核心问题。其次,对目前学界关于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研究的成果进行简要的梳理,并分析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最后,对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重要理论地位及研究意义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第一章),对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概念进行辨析。首先,对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等基础概念的定义、特点进行了详实的介绍。其次,对学界关于环境犯罪刑事责任概念、特点问题的具体观点予以述评。最后,从环境刑法伦理的层面对环境犯罪重新定义,对环境犯罪刑事责任概念予以自己的理解,从环境法律责任体系、传统刑事责任两种比较视角审视环境刑事责任的特征。第三部分(第二章),解析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根据。对刑事责任根据的一般理论以及学界对环境刑事责任根据的研究进行述评,进而从哲学根据与理论根据的角度展开探讨,将环境犯罪刑事责任根据归结为相对意志自由以及主客观相统一下的刑法法益侵害和主观罪过。第四部分(第三章),研讨环境犯罪刑事责任归责原则。对刑事责任传统归责理论及学界关于严格责任的探讨进行介绍。进一步,对严格责任本质进行溯源,得出其实质为过错推定责任的结论,并以此为基础对严格责任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适用进行具体建构。最后一部分(第四章),主要内容为环境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对我国环境犯罪刑事责任实现的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对国外相关经验以及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归纳比较。进一步,立足国情现实,通过对自由刑、财产刑等刑罚方式以及现有非刑罚方式的详化,建构起满足环境犯罪治理需要的具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