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的现状和构想——以拉萨市为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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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兴的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制度正日益受到中国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这项制度在中国已经顺利推行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开,一些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偏远民族地区,该如何实现社区矫正本土化、区域化的有效实施,成为摆在面前的课题。
  西藏拉萨市从2009年开始实践这项制度。由于受到偏远少数民族地区一些特有的制约因素的影响,西藏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还比较缓慢和艰难。而中国社区矫正的实践亦是在一步一步的探索中前行,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难题。其中关于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的设置和构建问题也是尚在逐步厘清之中。学界关于中国社区矫正机构该如何设置,社区矫正队伍该如何建设还存在争议。而关于民族偏远欠发达地区该如何构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更是研究甚少。笔者现就职于西藏拉萨市司法行政部门,对该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有切身体会。本文的创新处就在于选取西藏拉萨这一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的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以期为推动偏远民族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意见。
  本文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大部分。
  第一大部分是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对社区矫正的内涵、性质、内容作出概述,并对本文研究的主题——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的概念和内涵作出科学界定。
  第二大部分是选取了英国、日本两个国家以及中国北京、上海、浙江三个省市为对象,研究分析了国内外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的经典模式,从中归纳可以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国外模式的经验和启发:一是设置专门的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建立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二是设置专业的工作岗位,配备专职的工作官员,有专业的资格要求。三是注重社会力量的广泛化、多元化参与。这些经验对于中国发展社区矫正制度,构建科学的机构和队伍有着重要的启示。而国内三个首批试点城市的做法中,更是有一些值得拉萨参考,适宜拉萨借鉴的经验。一是北京模式中政府的强势主导,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对于同样有着维稳高要求的拉萨而言,无疑是值得借鉴的。二是浙江模式中注重发挥基层和群众力量的作法亦是值得拉萨学习的。三是关于社会力量的运用。虽然拉萨市社会力量和社会基础较弱,但也不能听之任之,而要放远眼光,提早谋划,逐步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创造条件。
  第三大部分是研究分析西藏拉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该地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进行回顾、总结、分析,探究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问题的原因和制约发展的因素。拉萨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政府主导,行政推行。受反分裂和维稳形势要求,以及拉萨市社会和社区发展的客观条件限制,目前拉萨市社区矫正工作主要采取的是政府参与为主的工作方式。二是社区矫正纳入维稳工作范畴实施。受机构、人员、经费的制约,以及拉萨市维稳工作大环境的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列入拉萨市维护稳定工作范畴,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特殊重点人员管控等维稳工作融合开展,资源共享。三是社区矫正区域发展不平衡。受领导重视程度、经费投入程度、社会支持程度等因素影响,拉萨市七县一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十分不平衡。在机构设置和队伍建构上,存在着机构设置不健全、矫正工作者匮乏、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等等问题。西藏拉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在这个大背景下,其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必然有其典型性和特殊性。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政治因素、历史背景、文化价值观念等等,都对拉萨市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队伍的建构产生影响。本文从反分裂和维稳形势严峻,政治因素影响明显;经济发展程度偏低,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支持不到位;传统价值观念和民族宗教影响广泛;适于社区矫正发展的社会基础薄弱;社区矫正对象构成特殊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第四大部分是探索改进和完善拉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构想和建议。主要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借鉴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寻找一条适合拉萨的,因地制宜的,扬长避短的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的建构模式。笔者提出了四个建议和措施: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要充分宣传在西藏实施社区矫正制度是有利于维护西藏和谐稳定发展的,不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和重视支持程度。要充分宣传社区矫正的本质、目的、内容、措施,让广大群众真正对社区矫正这个新兴事物有所认知。还要广泛宣传社区矫正体现的“以人为本”的关怀理念,从而解除广大群众心中的疑虑,降低和减少社会对社区矫正的排斥和误解。二是健全完善立法立规,提供法律法规支撑。从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出发,本着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处遇原则,研究制定西藏地区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或工作条例,充分考虑西藏这个民族偏远地区的现实条件,对工作权力界限、机构与人员、适用对象、程序和措施、各项机制等都作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规范推行。三是重构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网。健全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重新组建执法机构,争取培育辅助机构,编织出一张覆盖全市科学健全的组织机构网。笔者考虑西藏拉萨司法资源分布不均,越往基层资源越匮乏的实际,将执行主体由司法所上移至市、县司法局。建议在市、县两级司法局组建专业化的矫正警察队伍,纳入警察序列,统一编制,统一招录,统一培训,垂直管理。根据基层社区服刑人员人数的增减,灵活派驻司法所开展工作。司法所设定为协助力量,协助派驻人员开展工作。四是构建专兼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向着职业化、专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建立社区矫正警察队伍,解决执法权缺失问题;从稳定和规范基层矫正专业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和针对性招考入手,加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培育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笔者强调要特别注重少数民族矫正人员的培养,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利用和发挥拉萨市特有的强基惠民驻村(居)工作组、双联户等资源的作用,形成具有拉萨特色的矫正合力。
  笔者在本文中对拉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回顾、总结、分析,参考学界理论建议,借鉴内地经验和做法,对今后拉萨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模式提出了设想,希望对促进拉萨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特色化道路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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