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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是城市建设最基本的要素之一。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城市建设资金由国家统一支配,由于总体财力有限及“重经济建设、轻城市建设”的建设方针,造成城市基础设施、住房以及社会公用事业的严重缺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最大门槛之一。19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以及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城建投融资体制和财政体制的相继改革,建设资金的“瓶颈”逐渐被突破,城市建设实施的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城市获得空前发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结构日益优化、城市形态与形象迅速改观、城市综合竞争力也大大提升。在此过程中,城建投融资体制变革功不可没。然而,投融资体制变革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变了利益格局,过去单一的政府决策机制受到市场机制的挑战,投资导向多样化;第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带来资金的充裕,强烈地刺激着投资欲望,催生了政府、企业、银行之间的“铁三角”关系,酝酿出巨大的金融风险:第三,投融资的市场化运作直接拷问着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能力,如何在提高城市建设效率的同时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面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给城市建设造成的巨大压力,投融资体制变革无疑是积极的、有效的;但正视我国人均资源极度紧缺的国情,又必须严格控制投资冲动和比例失衡。中央严格要求“死守18亿亩耕地底线”,并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目标,城市规划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制度设计,必须适时而变、积极应对。勿因投资冲动迷失方向、勿因市场诱惑丧失判断。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科学制定城市发展目标,发挥对投资的引导作用;要突出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平衡社会公共利益:要加强规划师职业道德培育,自觉抵制市场诱惑,维护规划的权威和尊严。本文以转型期我国城建投融资体制变革为切入点,深人分析城市建设制度演变的特征、规律及其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探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导向下,在资金渠道更加广泛、运作方式日趋市场化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放大城建投融资体制变革带来的正面作用、缩小负面影响,促进城建资金的合理分配,确保城市建设既有速度、又有质量,既有效率、又有公平,实现城市的健康、有序、快速、持续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