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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婚姻习惯法作为众多习惯法中的一个分支,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显示着它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民族法制进程的加快,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大力提倡保护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呼声的日益高涨,学者们开始更加深入地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其中之一便是回族习惯法。对于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来说,其民族文化中积极向上的习惯法并不为多数人所了解,甚至人们对有的问题还产生了误解。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了解和正确看待回族习惯法,如何保持和推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如何利用和汲取民族文化中的优秀东西,对促进地区和国家整体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以宁夏西吉县为例,从回族婚姻习惯法入手,一方面通过查阅文献和访谈调查的形式了解回族婚姻习惯法的具体内容和回族婚姻习惯法在当地的运作力;另一方面以回族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融合为切入点,进一步探讨回族婚姻习惯法对维护地方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及保持文化多样性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以期实现回族婚姻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相敬如宾”的发展模式,实现地区、国家的和谐发展。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三章,绪论部分探讨选题意义、目的、主要研究方法,并对论文的主要观点、创新和不足之处进行归纳。第一章是回族婚姻习惯法概述,第一节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回族习惯法的产生发展及回族婚姻习惯法的主要内容作以了解,以此达到对下文的铺垫,第二节主要展现回族婚姻习惯法对当地的影响力。第二章是回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调适,本章主要将回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目前婚姻法作了对比,以此凸显回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一致面与冲突面,同时对冲突方面进行了深入地法律思考及提出解决对策。第三章是对回族婚姻习惯法的未来及其展望。此章主要以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文化多样性发展思路为基础,将回族婚姻文化纳入社会与文化发展道路之中,显现出回族婚姻习惯法的强大生命力和重要作用,从而得出最后的结论部分。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回族婚姻习惯法,经历了历史的沧桑,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回族群落中依旧需要它来指引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习惯法也依旧发挥着它的能动作用,为地区的稳定团结,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对待少数民族文化中积极的因素,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