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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是政府根据建设发展需要对公共资金进行的一种预先分配过程,预算是否合法、合理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发展,预算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已经成为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这不仅是预算改革的客观要求,也反映出我国行政决策民主化发展的历史趋势。
公民参与预算决策,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协商平台,充分重视民意的表达,保障了公民参与的权利。最终将有限的财力投入到能满足大多数公民利益需求的项目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果,满足了公众需求,而且促使预算编制更加公开、民主、透明,防止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因此,预算参与体现了公民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宪政理念,同时预算参与中公民与政府直接协商的过程也充分体现了民主价值。
就我国现阶段,在部分城市已经尝试在政府预算中引入公民参与程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公民参与积极性较低、缺乏组织性参与、参与渠道不畅通等等,这些问题都将直接影响公民预算参与的效果。本文立足于公民参与预算现实中的问题,运用宪法学中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最终提出解决参与预算过程中现实问题的合理建议。
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2009年广州市政府预算中部分内容不合民意的事件为引子,探寻现阶段我国公民参与政府预算所面临的困境,并分析出导致困境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参与意识不足、参与权没有得到保障、预算权未受到有效制约这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运用宪法学理论分析公民参与政府预算。首先对公民参与理论进行介绍,其中所涉及的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对解决现实中的参与主体和渠道问题有很大的理论帮助作用;其次剖析政府预算权的性质,并以此为出发点分析预算中的公民权利保障和预算权力制约,强调公民参与政府预算的必要性;最后运用民主价值、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价值等理论深入分析公民参与政府预算中所实现的宪政价值。
第三部分,通过对国内外经验的借鉴,针对现阶段出现的问题,提出对我国公民参与预算的完善建议。选取在中国温岭泽国镇和巴西阿雷格里港市这两个地区所开展的公民参与预算实践,介绍和提炼这两个地区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围绕文章第一部分中分析的现实问题和产生根源,提出对应我国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应采取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