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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新生事物,是农民实现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互助型经济组织,对整合旅游资源开发、完善旅游配套服务、提升乡村旅游开发水平以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来看,由于乡村旅游产业基础比较脆弱,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尚未成熟,合作社在发展中逐渐地显现出一些问题,而治理机制是确保合作社持续健康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旨在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促进合作社治理的进步,实现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现阶段,学术界缺乏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的系统研究,因此,本文的探讨将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可以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提供借鉴价值。本研究通过文献分析法理清了合作社、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等概念,较系统地把握了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的研究进展。基于此,研究者进行案例调研,采用深度访谈法获取合作社治理机制的一手资料,梳理出决策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资本结构、利润分配、服务管理等内容。为了全面地研究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影响因素,本文严格按照扎根理论的范式要求对访谈资料进行处理,译码分析如下。首先,通过开放性译码的初始译码阶段,提取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影响因素的42个概念;进而对获取的概念进行聚焦译码分析,挖掘出14个反映合作社治理机制本质特征的范畴。其次,在主轴译码的过程中,基于典范模型开发出4个主范畴,分别是:社员自我成长、领导特质发挥、政府角色扮演和旅游开发完善。最后,对主范畴进行选择性译码,通过反复研究和考证,分析出用主体能动性、政府力量、旅游开发来统领其他范畴。经过扎根理论的三重译码过程,本文识别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影响因素:(1)主体能动性是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内在推动因素;(2)政府力量是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外部保障因素;(3)旅游开发对合作社治理机制的影响是一个动态提升的过程。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促进合作社有效治理的针对性策略。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本文的研究问题是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影响因素,在已有研究成果缺乏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的情形下,选题具有新颖性。(2)本文的调研对象——房干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是山东省首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在治理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其治理机制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将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提供指导意义。(3)本文运用了扎根理论方法对合作社治理机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可以提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框架来解释合作社治理的实践逻辑,从而促进合作社的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