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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已得到当今世界各国宪法的确认和保护。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步增强。要调动起每个公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保持社会健康稳定地发展,就必须对公民的平等权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我国宪法平等权的法律实践时间不长,而现实生活中,政治、经济、法律、观念等诸多的因素影响和制约着平等权的实现。因此,开展对平等权的保护和研究,提高人们的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建立和完善平等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成为法学研究和立法工作的迫切任务。基于此,本文从以下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阐述宪法平等权的基本概念,为分析宪法平等权的实现奠定了理论基础。当前对平等权的性质还存在着的不同认识,给法学研究和公民平等权保护的司法实践带来很大的不便。为便于平等权的研究,有必要明确平等权的性质。在考察了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对平等权所作的解释以后,笔者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分析了平等权的性质,明确了平等权的性质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的原则性的权利。
其次,阐述宪法平等权的内涵,明确了平等权的侵害主体和享有主体。阐述了平等权的拘束范围不应仅仅是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还应该包括立法上的平等。通过对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论述,说明了我国当前平等权的实现中应注意对弱势群体的特别保护等问题。
在分析了以上问题之后,本文又简述了我国平等权的实现现状,并联系实际,指出了影响我国平等权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法律制度自身的不完善,经济水平低且发展不均衡,人们法律意识不强、权利意识缺乏等等。
最后,本文就促进我国平等权的实现提出了几点建议。要确保宪法规定的公民平等权的内容得到最大范围的实现,就必须加强立法对平等权的保护。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增加宪法的可诉性,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等等,从制度上给予平等权以法律保障。要保证公民的平等权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司法机关公正的救济,就必须首先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要使对公民平等权侵害最多的行政机关受到有效的约束,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同时,树立起宪法之上的法律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对我国平等权的实现也是十分必要的,国家也应为保障平等权的实现而适时地进行制度创新,进而促进平等权保障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完善,从而最终实现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