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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延续和不断发展,在人类社会的进程当中,教育表现为对一种对社会的责任和一种对自我的完善,是一种“合道德性”的伦理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社会公正”的追求变得越来越迫切,于是作为“社会公正”系统内部的“教育公正”问题也被摆在了社会的突出位置。现代的社会是一个“追求自我、完善自我”的社会,只有通过公正的教育,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教育公正问题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但是,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一些教育的“不公正”的现象却层出不穷,上到国家,下到学校、家庭,一些教育观念、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偏颇,例如,国家教育资源倾向于城市,学校老师“权威”凌驾于学生权利之上,家庭重男轻女等等,使受教育者不能从根本上享受教育给自己带来的全部“恩惠”,造成受教者不能公正的去“接受教育、享受教育”,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教育的不公正现象也越来越冲击着人们渴望教育公正的迫切心理。本文试图从“公正”的伦理视角来探讨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公正现象,以受教育者为伦理研究对象,并以受教者的权利和义务即受教育者“主体性”地位为核心来展开论述的,凸显了受教者在教育系统中的根本地位。首先从教育公正的涵义来入手,着重来认识和理解教育公正的伦理属性和本质,认识教育公正是一项“善”的事业,是以“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为己任的,也就是说教育始终贯穿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当中。二是从宏观(社会)和微观(学校和家庭)两个角度,着重分析了教育公正缺失的伦理困惑以及原因,使人们直观地从深层次来认识从造成教育不公正的根源。三是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教育公正”缺失的原则以及对策,全面多维度地来解决教育不公正的现象,切实可行地实现教育的公正。最终通过国家、社会、家庭三方的共同努力为受教者创造一切条件来满足他们对教育的需求。